昨日,杭州交警支队公布春运期间最危害交通安全的四种违法行为的前三名,希望驾驶员和运输单位对这些危害他人和自己生命的行为引以为戒。
-醉酒驾驶前三名
2月9日,俞××酒后驾驶浙A0N779轿车在文二西路华商超市门口发生交通事故。经查,俞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浓度为2.9mg/ml(注:醉酒驾车标准为血液酒精浓度等于或高于0.8mg/ml)。
2月6日,贾××酒后驾驶浙A02Y19轿车在三墩行驶至曙光新村小区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查,贾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浓度为2.4mg/ml。
2月6日,杨××酒后驾驶浙A9V065轿车在西溪路玉古路西口100米处发生交通事故。经查,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浓度为2.0mg/ml。
-超速前三名
2月14日,临平街道星光街35号,浙AAX568实速116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93%。车主林×。
2月14日,临平街道星光街35号,浙AJ8886实速116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93%。车主王××。
2月12日,余杭镇文一西路新葛巷桥路段,浙A26N57实速115公里/小时,超过规定时速92%。车主廖××。
-客车超员前三名
2月10日,临平路158号,苏G69329大客车核载29人,实载75人,超员159%。车辆单位:江苏连云港汽运公司,驾驶人:陈××。
2月13日,解放路环城东路口,浙A32771大客车核载30人,实载54人,超员80%。车辆单位:杭州市长运交通客运旅游有限公司,驾驶人:钱××。
2月15日,天目山路汽车西站,浙A73541大型客车核载44人,实载79人,超员80%。车辆单位:杭州新晨客运有限公司,驾驶人:余××。
-货车超载前三名
2月12日,东新路绍兴路口,浙A26039,核载1950千克,实载19560千克,超载903%。车辆单位:杭州鑫星工贸有限公司车辆,驾驶人:陆××。
2月13日,建国北路庆春路口,皖M63220,核载10000千克,实载58600千克,超载486%。车辆单位:洪武集团凤阳县凤凰运输有限公司,驾驶人:赵××。
2月13日,绍兴路东新路口,浙AB3388,核载8000千克,实载48640千克,超载508%。车辆单位:杭州临安青兰建材有限公司,驾驶人: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