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经港航管理局验船师检验的轮船,驶离港口时船体竟多处断裂,温州鹿城区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查发现,温州港航管理局3名验船师涉嫌玩忽职守,后又深挖出该局另4名验船师涉嫌受贿。
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其中一名验船师王某提起公诉。昨天,鹿城区法院开审此案。
刚出港的船突然多处断裂
2005年1月29日,“金富星18”轮船首航。令人吃惊的是,次日,“金富星18”在锦州港装运集装箱驶离港口时,离岸仅200米,随着几声巨响,船体中部两舷舱口围板、主甲板、舷侧顶列板及其内部骨架结构等多处,突然断裂,最大处长4米。船长立即指挥卸货,经紧急抢修后,空船返回温州。
这起事故造成直接损失200余万元。“金富星18”和其姊妹船“金富星19”,均由浙江某船舶公司制造,“金富星18”于2004年底交船。船东急派人检查马上要下水的“金富星19”,结果发现同样的问题,不得不大范围重焊,重焊长度达1200米。
“金富星18”轮船进入营运市场前,由温州市港航管理局船舶检验处负责检验。交通部海事局对有严重过错的该船舶检验处,暂停其海船法定检验发证权,责令其整顿,同时吊销3名验船人员的证书。
验船师涉嫌玩忽职守
检察官初查发现,事故背后存在玩忽职守行为,遂对验船师王某、杨某(另案处理)进行立案侦查。
王某系温州人,2004年3月担任“金富星18”的验船师。在检验过程中违反工作规程,没认真按《船舶建造检验规程》检验。交通部调查证实:“金富星18”船建造质量低劣是事故主因,船舶检验存在的问题有:未全面执行开工前的检查;在建造检验过程中,没有对焊接人员和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进行有效检查和控制,且未按规定对船体结构焊接质量进行有效检验;没按规定保存船用钢板质保书,违规同意办理船舶检验证书。
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并加紧对另一名验船师杨某的侦查。
检察官拔出萝卜带出泥
检察官深入侦查发现,温州港航管理局船舶检验处副处长、主任验船师郑某,在事故中存在严重审核工作过错。2004年12月,郑某在为“金富星18”船审核、签发船舶检验证书过程中,违反省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规定,没认真审核和签发船舶检验证书。今年1月24日,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又获悉,温州港航管理局另有几名验船师涉嫌受贿,便将线索移交到反贪局。反贪局发现该局有4名验船师涉嫌受贿。
温州港航管理局运输管理处副处长李某,现年54岁。2003年至2004年,曾在船舶检验审核发证过程中,先后收受船舶制造单位送给的好处费25000元。该公司董事长为表示感谢,于2005年又送给李某10000元,李某予以收受。
另外3名验船师郑某某、戴某、潘某,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在船舶检验过程中,分别收受船舶制造单位送给的好处费31000元、29000元、25000元。
日前,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分别对该4人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已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