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大批外来务工人员已经踏上进城打工的路程,有些人因为初来乍到缺乏经验,被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骗走钱财。前两天,河南三门峡小伙赵昆第一次来宁波求职,就被人骗去2000元。
赵昆今年18岁,是第一次来宁波求职。他在鄞奉路一职业介绍所门前遇到两个中年男子,对方自称来招送货员。接着,这两人又招了另一个安徽小伙小陈(托儿A),4个人一起坐车回“公司”。
路上,一个男子介绍,该公司专门运送“高科技产品”,工作时间不固定,但收入可观。
这时,另一男子接到电话,称有货要送到市区。车开到城郊接合处一停车场旁,一男子(托儿B)抱着只纸板箱在等候,箱里装有集成电路板,要送到江东百丈路一商务楼。
“你跟着我送这趟货。”赵昆跟着车上一男子下车,两人抱着这箱货坐公交车赶到了指定地点。一个叫“宋老板”的人(托儿C)跑出商务楼大门,接过货后支付了每人50元送货费。
头天上班就赚了50元,赵昆很开心,和对方告别并留下了手机号码,对方表示明天会通知他到公司去见老板,临走前对方叮嘱:别把你找工作的事和老乡说。
第二天清晨7点,赵昆接到那个中年男子打来的电话,对方称又有一批货要送,可赚500元跑腿费,叫他赶到指定地点。赵昆见到中年男子不久,小陈(托儿A)也匆匆赶到。中年男子说,这批货也是电路板,价值4万多元,让赵昆和小陈负责送到鄞州中心区客户手里。
不料,该男子接着又说,这货价值太大,当废品卖也很值钱,让两个新人去送不放心。这时,小陈说:“你不相信我们,放押金也行……”说着他拿出4000多元,并说服赵昆也出一点押金。赵昆把身上找工作用的2000元全部拿了出来。
两人上了一辆公交车,当时车上人挺多,赵昆抱着货,小陈则表示到车后去找座位,可一转身就没了踪影。赵昆急了,忙拨打收货方钱老板(托儿D)的电话,对方却关了机。再拨中年男子和小陈的手机,也都关机。
赵昆后来一个人到了收货地点,可那里的人说没有姓钱的老板。随后,赵昆抱着货箱到钟公庙派出所报案。民警打开箱子一看,里面装着4块废旧的电脑主板。
六招防范招工陷阱
在即将到来的招工、求职潮中,针对可能出现的招工陷阱,宁波、台州劳动和保障部门有关人士支招6项,提醒求职者注意:
首先,一些人会利用打工者求职迫切的心态,主动上前帮忙找工作,这些陌生人决不能随便相信。找工作要尽量到那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的非营利性质的职业介绍机构。
其次,要小心误入非法中介。一定要注意看这个中介是否拥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核准证,以及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按照规定,这些证件必须要上墙公布。另外,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向职介出具招工委托书,如果职介没有招工委托书,求职时要特别小心。
第三,找工作不要被那些表面看上去高薪的岗位所吸引,这样的岗位一般都会存在一定问题。要找那些收入待遇合乎常理的岗位。
第四,注意招工信息是否真实。虚假信息包括虚构就业岗位,福利待遇、社会保障、劳动环境等不能兑现,以及工作时间有出入等。判别用人单位的招工信息是否真实,要多长几个心眼,比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超出了该单位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
第五,到企业、公司去面试时,要注意用人单位以各种借口要求你先交付所谓的押金、保证金。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收押金的单位坚决不能去。按照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做法已是违法。而打工者一旦交出押金也容易被用人单位控制。收取押金是比较常见的招工陷阱。
第六,重视合同对切身利益的保护作用。如果打工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权益受到侵害就会因为缺乏依据而很难受到保障,如果事实不清,只能以最低工资标准来补偿,这对劳动者来说十分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