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成自觉行为 杭城春节无因醉驾致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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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06日 07:30: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交警日常管理没有“平峰”本报记者专访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郑贤胜
昨天,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郑贤胜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这样评价本报“不劝酒”活动:“交通执法是刚性的,舆论引导是柔性的,两者结合所取得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郑贤胜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虽然已深入人心,但在不同的区域和人群应该有不同的涵义,在农村和城郊接合部,就是“开车不喝酒”。因为,那里的交通和交通工具不发达,喝了酒的人不可能做得到不开车,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就是群死群伤特大事故。
郑贤胜特别看好媒体的广泛宣传所形成的舆论氛围,以及发动学校学生劝导亲属不酒驾,加之交警部门加大路面查处力度,强强联合,压缩酒后驾车的空间。同时,酒店、酒吧业要承担起社会责任和义务,提供代驾、保管等保障措施,光劝还不够,要保证禁止和避免酒后驾车行为。
他说:“虽然一段时间有所好转,但酒后驾车行为是个顽症,有相当一部分人还存侥幸心理,所以切不可掉以轻心,要防止反弹,长期严管。因为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违法人同法律对着干,丧失自控力,危害的是不特定人群,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去年余杭“1·19”、淳安“1·31”和今年桐庐“1·25”等特大交通事故,其祸根就是酒后驾车。要发动全社会与酒后驾车作斗争,要使酒后驾车像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
春节饮酒高峰过去了,集中整治告一个段落,但郑贤胜昨天表示,交警的日常管理不会丝毫放松,“声东击西的游击战”仍在继续,管理没有“平峰”,对酒驾一定要严管重罚,必须打赢这一仗,把酒后驾车引发的事故和死亡数降到最低限度。这也反映出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和市民的文明素质。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胡丹 解亮
编辑:
陈天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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