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
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关于2007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这些年来,我省每年年初都出台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文件。今年的政策又将给我省3000多万农民带来哪些实惠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省农办有关负责人。
在高效生态农业中“刨”得更多“金子”
打造并认定一批农业特色产业强县强镇,扩大特色优势产业规模、提升市场竞争力。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扶持、农业科技等项目将向这些强县强镇倾斜;对参与强县强镇建设的企业,在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评定和有关政策扶持上将给予优先考虑。
加大对农业创业人才的培养力度,解决农业劳动者素质下降、年龄老化和后继乏人的问题。去年出台的“浙江籍大中专学生免费就读本省农业种养类专业”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园艺类的花卉、蔬菜、果树等专业。支持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农业创业,对其所需的贷款要探索建立财政贴息机制。
着力打通从农业科技创新到技术推广的通道,构建集研发、转化、推广和培训于一体的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新型农技推广体系,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参与到农技推广服务中来。同时,积极组建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基础、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农村信用合作社为后盾的“三位一体”的服务体系,让农民在技术、信息、融资、营销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服务。深入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
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也将得到加强,并强化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沿海地区开展避风渔港的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助标准,对重点农机具的购置实行贴息。
更多地共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
农村新社区是农民共享工业化、城市化成果和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载体。为了从整体上改善农村环境,村庄整治将按照城市郊区、平原农区、丘陵山区和海岛渔区进行分类整治、连片推进,实现点状整治向片状整治、村庄内部整治向农村区域整治的转变。
中心村的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得到强化。今后要进一步整合农村社区服务资源,逐步做到中心村有村务活动、社区卫生、治安保卫、文体娱乐等服务设施,增强辐射能力。同时,鼓励和引导县乡公共服务人员和社会志愿者深入到农村社区,担任责任医生、安全协管员、文化指导员等,为农民提供面对面的服务。
当前,农民最担心的是看病难、看病贵。为此,我省提出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网络,逐步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建成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让农民能就近享受公共卫生服务;提高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装备水平,配齐B超等“六大件”;建立农村社区责任医生制度,加快培养社区全科医师。逐步推行以县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配送,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户老人将享受每年人均300元的医疗补助。提高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各级政府补助额度,所有县(市、区)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水平从过去的不低于30元提高到不低于60元。这意味着参合农民报销总额和门诊报销的比例将得到提高。
为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高标准普及15年基础教育,深入实施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实施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再扩面、提高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将进一步得到提高。
不断提升农民就业竞争的能力
农民培训将由适应性、数量型向战略性、质量型转变。针对过去一些农民短期培训后转移就业不稳定的情况,按照培养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者、专业技能工人和各类创业人才的要求,提高补助标准,改进培训方式,延长培训时间,提升培训质量;同时,每年从各地选拔一批年轻农村实用人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
在农村职业教育方面,对低收入农村家庭子女上中等职业学校免收学费并提供爱心营养餐补助。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普通高中毕(结)业生,进行6个月至1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费用政府承担80%,低保家庭子女培训费将全额由政府承担。
城乡发展将更趋平等
建设新农村,钱从哪里来?除了按国家规定的“三个高于”要求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农村的投入外,我省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对通过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公益性社会事业捐助捐赠的,可按税法规定的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所得额中扣除。
发展农村金融。切实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加快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可按实际担保额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助;拓展金融业务范围,支持和鼓励创新信贷支农产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方式,增加农村小额信用贷款供给。这有利于农户和农村微小企业增强市场竞争意识和自我发展能力,真正起到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让更多的农民落户县城、中心镇。加快培育中心镇,并结合村镇改造,规划建设一批家庭工业和小型企业功能区,改变生产、仓储、居住“三合一”状况,实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将享受再就业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中心镇在规划区内建设一批农民公寓,用于本镇农户以宅基地置换落户。
欠发达地区扶贫开发力度更大
欠发达地区农民如何加快实现增收?一个重要方面是增强他们转移就业的能力。对欠发达地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实行定向招工,签订用工合同1年以上、且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将享受促进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政策。同时,积极发展来料加工业和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并给予一定的补助和支持。
下山迁移是高山远山地区、重点水库库区和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农民摆脱贫困、实现小康的治本之策。但困难群众难以同步搬迁,为此,探索以小户型、农民公寓、廉租房等方式,降低搬迁成本,促进低收入农户搬迁。同时,鼓励下山农户的土地、山林等资源以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进行有偿流转,促进特色产业发展。
区域协作和结对帮扶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我省将在有条件的开发区内建立扶贫项目协作区,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农民的定向培训,促使他们实现跨地区就业。从今年起,党政机关的帮扶工作将被列入党委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省级国有企业的帮扶工作列入省国资委对企业的经济责任制考核,促使结对帮扶工作更好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