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消息足以让杭州10万名尚未参加医保的老人笑逐颜开。今天公布的《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简称《办法》)使他们每年仅需交300元,便可享受大病住院医疗保障。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于今年4月1日正式实行的《办法》使全城老年居民全部享受大病医疗保障,真正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全覆盖。杭州由此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全覆盖。据悉,目前我国仅苏州等地实施了类似保障办法。
据了解,杭州目前有10万名左右城市老年居民因种种原因未能及时享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包括农转非人员、先在单位上班后“下海”经商而中断参保的人员、原先没有参保意识的人员、一直未参加工作从而未纳入保障体系的人员及部分返城“知青”等。
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政府财力增长后,为了让更多百姓共享发展成果,《办法》规定,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非农户籍,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未参加本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外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居民,均可参保。今年1月1日后迁入市区的,自户籍迁入日起满10年后方可参保。
朝晖街道黎园社区67岁的沈耐如患有小儿麻痹症,一直生活困难,过去看病都是自掏腰包,不仅每次去医院都犹豫再三,还一直担心生大病。闻此消息后,她高兴地说:“生了大病有保障,晚年生活也踏实。”
参保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00元。为照顾生活困难的老人,《办法》规定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二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三无”证明的老年居民可免缴费。
参保者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时,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1万元的,个人承担50%;1万元以上至2万元的,个人承担45%……6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个人承担30%。老年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最高限额为10万元,最高限额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基金不再支付。
仔细听完这个消息,躺在市一医院病床上的77岁老人周保康笑得合不拢嘴,并马上决定:下个月就做白内障手术,争取早日重见光明。家住西湖区转塘镇的他是农转非户口,起先怕掏不起钱不敢做手术,他说:“现在好了,如果做手术需要1万元,我自己只需承担一半费用。”
据悉,市财政每年将拿出2550万元,确保《办法》顺利实施。考虑到老年居民行动不便等实际情况,《办法》提出将参保手续办理地点由通常的市医保中心,改到各街道和社区的劳动保障站、室。自本月19日至6月30日,老年居民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和一寸近照就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