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知道苯甲酸钠就是防腐剂,消费者就可以选择不含这种成份的其他饮料。”在得知杭州江干区法院昨日受理了他们起诉生产商杭州中萃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后,史源和张韬说。
喝完饮料才知道有防腐剂
今年2月3日,史源和张韬在世纪联华华商店购买了中萃公司生产的健怡可口可乐和雪碧等饮料。
喝了以后,他们从其他途径得知,健怡可乐和雪碧这两种饮料中所含成份之一苯甲酸钠是防腐剂,长期大量食用后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
他们认为,根据我国“消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获取的信息不仅应是真实的,而且还应当是充分的和有效的,只有获取了真实、充分、有效的信息,消费者才能在购买商品时对商品有正确且充分的了解,从而在此基础上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
而中萃公司上述两产品配料表中虽然标出了苯甲酸钠成份,但普通消费者根本没法知道这是防腐剂,更不知食用后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要求生产商还消费者知情权
史源、张韬认为,中萃公司在其产品标签未注明其成份之一苯甲酸钠为防腐剂,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应承担基本的赔礼道歉责任,因此把中萃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诉状里,他们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将其产品“健怡可口可乐”和“雪碧”标签上所列成份之一“苯甲酸钠”标注说明为防腐剂或相关标示,以保障原告作为普通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请求判令被告对侵害两原告知情权的行为向两原告当面赔礼道歉。
中萃公司认为添加量符合国标
作为主要生产、销售可口可乐系列饮料的厂家,中萃公司并不否认在健怡可乐和雪碧两款产品中含有甲苯酸钠成份。
该公司公共关系部徐先生表示,苯甲酸钠是用于内服液体药剂的防腐剂,有抑制微生物和防止变质发酸、延长保质期的效果,并且添加量完全在国家食品添加剂卫生标准范围之内。
对于两名消费者指出的未注明其成份之一苯甲酸钠为防腐剂,徐先生认为,国家并没有相关强制标准,并且他们在产品外包装上已经标注相关产品中含有“苯甲酸钠”这种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