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主流液晶电视的响应速度在8毫秒左右,个别的产品可以达到4毫秒,甚至2毫秒,而这台电视机的响应速度却在25毫秒以上。”阮先生说
新买的液晶电视机,图像效果竟然非常糟糕,是何原因?在请教了有关专业人士之后,消费者终于明白,原来这台电视机的“响应速度”非常慢,只有25毫秒。这么重要的信息,商家销售前为何不事先告知?杭州的阮先生最近为了这事与“松下电器”较了真,并向浙江市场导报《维权周刊》进行了反映。
新买的电视机画面糟糕
阮先生是一名律师,他于去年底购买了由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出产的TC-20LA6G型号液晶电视一台。可是在使用时,他发觉画面质量不佳。“在播放动态图像时经常会出现严重的拖尾现象,动态清晰度极差,有时甚至连屏幕下滚动播放的消息字幕也看不清。”阮先生告诉导报记者。
为了进一步判断电视机的质量,阮先生做了一个实验,在该型号松下电视机与另一台国产液晶电视机上播放同一本动作电影,结果显示国产液晶电视机的动态清晰度远远高于松下TC-20LA6G型号液晶电视机。
“事后,我通过各种途径了解到,判断一台液晶电视质量优劣的标准有许多,其中‘响应速度’是个不可或缺的敏感指标。”阮先生告诉导报记者,据他所知,目前主流液晶电视的响应时间在8毫秒左右,个别的产品可以达到4毫秒,甚至2毫秒,而他买的电视机“响应速度”却在25毫秒以上,这显然属于技术落后的产品。
技术已落后为啥不告知
“作为国际知名品牌的松下公司,为何在销售时对这一重要指标决口不提?”阮先生指出,经过调查他发现,松下公司无论在产品包装、宣传册、销售柜台还是在公司网站上,都没有对TC-20LA6G型号液晶电视的响应速度做出明确的说明。
阮先生认为,松下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诈,因为公司在广告宣传中,片面放大了亮度、对比度等相关数据资料,而对响应速度这一至关重要的数据却故意隐瞒,使消费者产生误解而购买其商品。
在与松下公司的交涉中,阮先生要求其赔礼道歉,但松下公司却认为自身并不存在过错,双方未能协商一致。
松下公司否认欺诈质疑
针对阮先生的投诉,导报记者与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取得了联系。相关人士承认,响应速度直接关系着动态画面的清晰程度,TC-20LA6G型号液晶电视的响应速度只有25毫秒,而目前松下液晶电视机大多响应速度为8毫秒。
“电视机有许许多多的零件,没有必要把所有的参数都进行标注。”有关人员告诉导报记者,“响应速度”虽然代表了液晶屏幕发展的一个技术参数,但并不意味着响应速度慢的不能生产、使用,另外,国家法律也没有要求必须标注这一内容。
相关人员还表示,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并非孤立地存在于松下产品,别的厂家也是同样操作的,即响应速度慢的电视机不标注这项内容,而响应速度快的则进行标注。松下公司因此认为,阮先生所提的“欺诈”的说法根本不能成立。
无强制性规定能否免责?
响应速度是不是衡量液晶电视质量优劣的一个重要标准?相关操作真的无强制性规定?商家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导报记者为此专门采访了位于杭州的数源科技股份公司(液晶电视机为该公司的主要产品之一)的张平工程师。张工表示,响应速度是关系画面运动图像质量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准,而且对于整机的液晶电视而言,也是一个重要的标准。
“现在25毫秒已经比较落后了,目前的主流产品已经不存在这个了,应该淘汰了吧。”张工同时指出,虽然这个产品已经落后,但是国家对于相关指标的标注问题,目前的确没有强制性的要求,行业惯例也没有。因此商家的责任并不确定,消费者想要维权,难度可能比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