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推荐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候选集体、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并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称号的候选人已经初审,现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日期自见报之日起三日。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117602。
浙江省总工会
浙江省劳动模范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3月27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