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享受到“退一赔一”,但是,如果这个商品不是一双皮鞋,一台电器,而是一辆价值百万元的世界名车呢?
义乌一位老板买保时捷就出现了类似问题。有意思的是,义乌法院一审也做出了类似处理结果——“退一赔一”。
不过,保时捷经销方自然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提起上诉。
昨天下午,金华中院对此案进行庭审。据说,法院也试图调解,但是“差距太大,没谈拢”。
一个很有个性的义乌老板
想买辆优质越野车
这个历时19个月的纠纷说起来颇具戏剧性。
买保时捷的义乌老板叫余植有。
虽然买到了问题名车,但他还是不愿张扬“买到了一个麻烦货,脸上无光,做生意的人最怕没面子”。
余植有在朋友圈里被评价为颇有个性,个性并不仅仅是年过50的他留了一头长发。而是“做一行赚一行”。
余植有喜欢跑,到处跑,他自称是两不误,一边旅游一边考察商机,这是他的一种赚钱方式,也是他的生活方式。所以他不满足于豪华轿车,他想要一辆优质的越野车,要有10个气囊,要有导航系统。
他看中了保时捷凯宴3.2越野车。
2005年8月,余植有买了保时捷。
保时捷来了
个性老板生气了
当时义乌卖保时捷的汽车商行很少,余老板几乎没什么选择地来到了上海某汽车销售公司的义乌分公司。
买保时捷这样的名车是需要预订的,余老板签下了一份购车合同,买德国原装保时捷凯宴3.2越野车,合同价90万元,并且签下了一份配置单。
但是,等他提车时才发现,配置上明确约定的GPS定位系统、行李箱架、倒车雷达以及倒车影像等配置都没有,而这些对于他这个喜欢长期在外跑的人来说太重要了。
事情的发展,让余植有越来越生气,配置来了,但不是原装的。车拿到了,但不是“中规车”,而是一辆“美规车”(市面上,进口车有美规车、中规车、中东版、欧洲版等版本。都是根据适合当地的实际条件而做过调整的,比如汽油的配适,甚至气候的适宜性),“美规车”在中国不仅不享受保修,而且根本连加国内的汽油都会“水土不服”,引起汽车故障。
只要你退车款
少5万也行
一系列处理障碍让余植有萌生了退车的念头,他跟经销商协商了好几次,最后他的价码是:只要你退车款,少5万也行。
但是,经销商还是拒绝了。
无奈之下,余植有想到了当律师的中学同学王英豪。
王律师一开始劝过余植有,大意就是,跟财大气粗的名车销售公司较劲,难的,汽车官司难打啊,光光是鉴定就是个很头大的事。
在王英豪的建议下,余植有跑动了各级工商消协还有质监,最后都是因为双方差距太大没结果。
这时,王英豪才静下心来,好好研究了一下余植有的案子,说如果一定要打官司,按照法理,这就不是一个退款的事了,按照法律规定,是“退一赔一”。
这个法理啊
跟判一双问题皮鞋是一样的
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变得非常程序化,比如这个车到底有没有问题,是什么问题,都要先鉴定。光光委托浙江省质量鉴定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做鉴定,费用就是8.99万元。王律师说,汽车官司还真不是普通消费者打得起的官司,但余老板火了,先垫付9万。
等到鉴定结果出来。法院对这个消费纠纷的判定就很简单。一审判决认定了三点:一是隐瞒真实配置情况,多款配置不符合双方约定;二、以“美规车”代替“中规车”销售给消费者;三、未能如实提供发票。
所以构成欺诈,按照《消法》,那就应该“退一赔一”。
因为案件已经进入二审,所以一审的义乌法院就不便向外界讲述此案了。但是,据王律师说,这个法理啊,跟判一双问题皮鞋就是一个理。
昨天二审
双方还是没谈拢
去年12月底的一审判决,让余老板彻底暴露在公众视线下。不仅退回车款,还获得百万赔偿。“那你不赚死了”,有人这样开玩笑。
这让余植有很不爽:我是老板,我每年的盈亏以数百万计,我在这件事上耗费了19个月,足足19个月啊!
余植有的员工说,我们余老板啊,欢喜旅游的一个人,这一年多,一步都出不去,天天跑工商跑质检,跟人家谈条件。烦都烦死。
昨天二审,金华中院的法官把余植有和保时捷的经销商上海销售公司的老总都叫到一块儿。
余植有说,法院还是想调解的,那个老总态度也是很好的,一个劲说抱歉,但是,双方开的条件差距太大了,谈不拢,接下来,是不是应该择日宣判啊。
余植有说:问题真的不是钱,唉,我现在的这个心情啊,真的不是你们想象的那样。
还有两点可以总结提醒
义乌老板与保时捷纠纷最终如何,很快就会有结果。但是对于现在越来越多的购车者来说,有两点值得提醒:
第一,买车,除了要认车子的品牌,还要找牢靠诚信的销售商。
第二,买车时,很多配置都是与销售商口头约定的,律师提醒,一定要留下文字依据,只有文字依据才能作为合同附件。在此纠纷中,余老板和销售商签下的配置约定在一审中成为判罚的最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