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1岁的老太太孙美珍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一个举动,使她成为了当地的新闻人物。几天前,孙老太跳进河,救起了20个月大的重外孙女。孙老太的行为赢得了村民们的赞扬,更有热心人士提出了疑问:孙老太能不能申报见义勇为奖?这一提议在当地“一石激起千层浪”。
牙齿咬住重外孙女衣领
孙老太是嘉善县西塘镇翠南村人,虽然她已经81岁高龄了,但是身体一直很硬朗,旁人根本看不出她已年逾八十。
3月24日傍晚5点多,孙老太看到重孙女小怡9岁的姐姐气喘吁吁地跑进来,询问有没有看到小怡。孙老太摇了摇头,转念一想:自己房子后面就是一条河,孩子的父母又不在家,会不会去河边了?
当下,孙老太就跑到屋后面,吃惊地发现,才满20个月的小怡正在水里扑腾,两只小手胡乱地挥舞着。“当时小怡离河岸已有七八米远,附近又没人”,眼瞅着情况危急,孙老太想也没想,就奋不顾身地跳了下去。
81岁的孙老太虽然会一点游泳,但水性并不好,加上年纪又大了,到了水里,体力有些不支,更糟糕的是,孙老太的脚也抽筋了。情急之下,孙老太就用牙齿咬住小孩子的衣领,然后再向前游。孙老太用这种方法在水里坚持了一分多钟,离河岸也越来越近。此时,她渐渐觉得有点吃力,于是便两次将小孩向河边推去。
就在孙老太快坚持不住的时候,照看小怡的姐姐也来到了河边,她赶紧跳下河帮忙。附近的村民听到动静后,也纷纷赶来施救,终于把小怡救了上来。
见义勇为表彰避不避亲
小怡的母亲周女士赶到河边,看到被救起的小女儿后,一个劲地夸奖外祖母的勇敢。她说:“外祖母虽然救的是自己的亲人,可她的勇气叫人很佩服。”旁边的村民随口说了一句:“让你们太婆去申请见义勇为奖吧,这么大年纪救人不容易呀!”
那么,孙老太的行为,到底能不能算见义勇为?见义勇为的表彰,到底避不避亲?
昨天,嘉善法院办公室副主任钱骏得知情况后表示,依据2000年4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惩和保障条例》,见义勇为行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之外,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
从职务上说,孙老太不是公安民警等负有法定抢险救灾义务的人,从亲属关系上说,她也不是小女孩的监护人,没有法定的保障小女孩安全的职责。孙老太的行为并没有违背法律的规定,也没有和见义勇为的概念相抵触。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孙老太的行为可以算作见义勇为,但从一般的情感来说,这毕竟与抢救陌路相逢的人有所不同。
虽然有法律依据,但是淳朴的孙老太并没有想去申请这个奖项,她跛着脚站在岸边,庆幸地说:“还好,最后大家都平平安安。没出事情,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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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16日,肇源县一辆出租车掉进松花江上的清沟里,造成五人丧生的惨剧。在此次江难中,一位哥哥因援救妹妹而死。江难发生后,坠江车辆上的死难者家属均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而为了救妹妹而死的孙喜艳的妻子娄百凤,却未得到任何赔偿。万分悲痛之余,她决定为亡夫讨个“名分”。由于援救的是孪生妹妹,人们对孙喜艳的行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也产生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