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沈家门工商所接群众举报,反映东港莲欣公寓某商店涉嫌销售仿真枪,沈所执法人员随即对该商店进行了检查,将该店正在销售的16把仿真枪予以暂扣,并移送公安部门认定。
日前,公安部门出具了《仿真枪认定书》,认定:该批送检枪支在外观、颜色、结构类似制式枪支,确认为仿真枪。随后,沈家门工商所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在二家小学附近的三家个体商店,再次查获并收缴153支仿真枪。目前该案正在查处中。
据了解,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已明令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凡外形、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相似,并且其尺寸介于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由于仿真枪造型足以乱真,被歹徒利用后,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而且,这些仿真枪发射的BB弹具有一定的杀伤力,站在四五步开外,对着纸箱开枪,枪膛中射出的BB弹可轻易将一层厚厚的纸箱打穿,未成年人玩耍“仿真枪”,很容易闹出事故。
在此,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儿童、青少年,不要购买“仿真枪”玩耍,以免给孩子和他人造成伤害。凡是发现有此行为的商贩,请立即向当地工商或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