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4月9日舟山讯(通讯员文军周恩忠)4月9日,看着农业部环保机械设备及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普陀区沈家门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倒吸了一口冷气:所查获的80件救生衣,在外观、包布拉断强度、缝制以及浮态上均不符合相关标准,最严重的是,在浮态试验中,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船用救生衣必须在5秒钟内使落水者在水中保持竖直或后倾状态,头部露出水面,身体处于安全漂浮位置。而所查获的救生衣产品则出现使落水者面部朝下浸入水中的情况,此举将导致逃生者因窒息死亡。
救生衣为水上应急救生用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舟山作为渔港产业比较发达的海岛城市,渔业捕捞和海运船舶较多,救生衣需求量相应较大。“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一件救生衣就等于一条生命。”普陀工商分局沈家门工商所所长刘红代告诉记者,针对舟山实际情况,该工商所在对辖区内所有销售该类产品的经营户进行了调查摸底后,3月中旬,开展了救生衣质量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相关经营户16家。“当检查到沈家门新街一渔需品商品店时,我们发现该店出售的救生衣价格明显偏低,且经营业主无法出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涉嫌销售无证产品,我们执法人员当即依法扣押了该商店库存的救生衣80件。”刘红代说。
经执法部门初步查明,该批救生衣为一江苏人到舟山上门推销,救生衣上标注为江苏东台某某救生设备厂生产。正常救生衣的进价一般为每件25元,另售价为每件28元,而这些救生衣的进价只有13元一件,另售价为16元一件,从直观上与正常救生衣比较,生产工艺相当粗糙,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为确认该批产品是否属于伪劣产品,工商部门将把该批产品送往农业部环保机械设备及船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作进一步的检验。
检测显示,被工商部门扣押的救生衣产品因设计不合理,生产控制不严格,除导致浮态试验不合格外,该批产品还采用了低价、低质的布面料和缝制工艺,致使“包布拉断强度”、“缝制”没有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因而很容易引起包布破裂、缚带拉断现象,导致救生衣无法起到救生作用。据了解,目前普陀工商部门正在与江苏盐城市东台工商局进行联动,对生产该不合格救生衣的工厂进行查处,并对已流入市场的产品进行追查。
据了解,国家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质量安全”英文(QUALITY sAFETY)字头(QS)和“质量安全”中文字样组成(即QS标志)。《救生衣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救生衣是实行许可证制度的其中一种产品。销售者应当查验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禁止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救生衣产品。否则,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部门提醒我市广大渔民在购买救生衣时,切不可被价格低廉所吸引,要注意查验产品的合格证和QS标志,以保护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