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省地税局了解到,为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依法查处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存在的税收违法行为,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已经拉开序幕。
全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从3月初开始将一直持续到10月底。其中,3月上旬为组织阶段;4月至9月为检查实施阶段;10月为总结整改阶段。检查主要针对2005年度和2006年度的地方各税(费)缴纳情况,对涉嫌偷、逃税的,可追溯到以前年度。
据介绍,今年的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目标,依法严厉查处所检查行业存在的税收违法问题,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自觉性;提出强化征管的有效措施,建立“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良性工作机制。
六大专项检查项目
根据国务院整规办的统一布署和税务总局有关工作要求,省地税局确定了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指导性检查项目分别是:1.房地产业及建筑安装业;2.食品药品生产加工企业;3.餐饮业;4.服务业、娱乐业;5.金融保险业;6.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税收专项检查内容
针对重点检查项目,省地税局还确定了专项检查的内容,并指出,对检查内容,各地要贯彻各税(费)统查原则,尤其是要特别重视对地方小税种和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
这些内容分别是:
(一)房地产业的检查对象,包括各类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关联企业;建筑安装业的检查对象,包括从事各类建筑、安装、装饰装潢及个人住房装修的单位和个人。
(二)食品生产加工业的检查对象,包括从事各类食品(含保健食品)、饮料(含纯净水、矿泉水)、酒及食用酒精等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药品生产加工业的检查对象,包括从事各类中西药品(含保健药品)、药具、医疗器械等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
(三)餐饮业的检查对象,包括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顾客提供饮食消费服务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四)服务业的检查对象,包括从事代理、旅店、饮食(2007年将餐饮业单独立项检查)、旅游、仓储、租赁、广告、其他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娱乐业的检查对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场等娱乐场所(包括内设的吧台等)的单位和个人。
(五)金融业的检查对象,包括各类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从事资金融通(含有价证券、期货交易在内)业务的企业及从事该行业的中介服务机构;保险业的检查对象,包括各类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从事该行业的中介服务机构。
(六)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对象、重点:一是对仍未纳入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的相关高收入行业和个人股权转让的纳税人进行检查。二是自行纳税申报人数明显偏少的高收入单位,及年收入达到12万元以上且未自行申报纳税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含各类中介机构)的投资者、各类经济主体的股东、大型企业的高管人员、各类俱乐部人员和演艺明星(含主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