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是推进文化大省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文化体制改革从先行试点进入了全面推进的新阶段。
在中央和省委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作为先走一步的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地区,我省的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和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总结经验,乘势而上,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是中央对我们的殷切期望,是继续“走在前列”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文化大省的内在要求,是宣传文化战线的共同愿望。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学习是落实的前提。要把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刻领会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实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正确决策上来,把力量凝聚到深化改革的实践中去。既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的重要作用,把握经济、政治、文化相互交融的新趋势,又要充分认识文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文化是国家的“软实力”,是民族的灵魂,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文化大省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文化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和社会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
文化管理体制与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文化生产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文化创新能力与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不相适应,改革和发展的任务极其繁重艰巨。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不断增强改革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不断增强改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文化体制改革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文化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必须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充分考虑文化的意识形态特点,充分考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善于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和能力建设,增强党对文化建设的宏观领导能力。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努力用一元化的指导思想来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检验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发展解决前进中存在的问题,是我们的一条重要经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实质就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要坚持围绕发展搞改革,把发展作为检验改革成败的根本标准,以发展的成果检验改革的成效。改革要突出重点,发展要体现特色。要充分发挥浙江经济发展优势、人文资源优势、区位地缘优势,既抓存量的改造和盘活,又抓增量的扩张和创新,致力于增强国有文化单位的影响力和控制力,致力于培育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和壮大一批民营文化企业,致力于调动和发挥文化工作者积极性,多出精品,多出人才,多出效益。努力以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发展,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使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积极稳妥的工作方针。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必须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讲求实效,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改革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以重点、难点问题的突破,来带动整个改革的推进。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不同类型,针对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采取分门别类的改革政策,不搞“一刀切”。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既要找准改革的切入点,大胆地闯,大胆地试,又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阶段性和长期性的关系,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时代呼唤改革,实践要求改革,群众期盼改革。体制改革势在必行,文化发展任重道远。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形成氛围,扎扎实实地把文化体制改革推向前进,为我省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