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位引来业委会公告
事情缘于香吉小区2幢一单元住户韩先生接到的一个电话。电话里,一个自称是开发商的工作人员问他要不要买地下停车位,“他说只要七八万元就可以了,很合算的。”接到电话的韩先生纳闷了:按眼下的行情,小区的停车位至少要十四五万元一个,这么便宜,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啊?
接下来的几天里,小区陆续又有十几位住户接到了类似的电话。小区业委会知道这个消息后,马上贴出了一纸“公告”。
时隔一个星期,当记者走进位于杭州市香积寺路上的香吉公寓,还随处可以看到单元门口贴着的这份《香吉公寓业主委员会公告》。公告里并没有明确提到开发商突击卖车位的事,只是很“含蓄”地提醒:“希望全体业主认真学习《物权法》,不要轻易行动。”并表示“业委会将代表全体业主,以《物权法》为武器,与开发商交涉,最大限度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开发商卖车位引出了业主委员会的公告。
事实上,在这个占地总共只有3000多平方米的小区里,因为停车问题,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一直没有停歇过。
“香吉公寓在杭州的新小区内算是比较特殊的,地面上除了消防通道和绿化,没有停车的位置,业主所有的车子只能依靠地下停车库的80个车位。”小区业委会成员之一杨先生告诉记者。
在2003年小区入住之初,因为有车的业主不多,大概只有四五十辆,停车的矛盾并不存在。慢慢地,小区里的车子越来越多了,据小区物业公司统计,现在香吉公寓的300余户业主共有车辆186辆,80个车位根本不够用了,面对“僧多粥少”的状况,开发商认为,小区停车位应该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业主要么租用、要么一次性买断车位70年的使用权。
就这样,香吉公寓有车的186位业主开始“各显神通”:20来人先行购买了地下车位,其余一小部分车主开始承租车位,剩下的大部分车主只能每天“打游击”。
“促销”引发的种种猜想
车子本来就已经停不下了,在这个节骨眼下,开发商低价出售车位的消息立即在小区的业主中间激起了轩然大波,种种猜想也由此而起:开发商是不是想赶在物权法出台前“抛售”车位变现?地下车库的产权究竟该属于开发商还是全体业主?车库属于小区配套设施,开发商有没有出售的权力?
“开发商在销售楼盘的时候,就提供过一则公寓说明书,里面明确写着,地下车库是小区配套设施。当初他们也口头承诺,地下车库是业主的公用设施,供所有业主无偿使用。现在小区的车子越来越多,早已超过了停车位的数量。如果开发商这时候突击出售车位,那么在业主内部达成公平使用的共识都很难了。”业委会杨先生的看法代表了大多数业主的意见。
按照杨先生他们的看法,如果这剩下的60来个车位归全体业主所有,业委会就可以根据业主的意见,采用摇号或轮流坐庄等方式进行公开分配,但现在,业主意见很大,想维持承租的局面都十分困难。
事实上,为了这些车位的归属问题,小区业委会已经走访了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建委等多家单位,也查找了多份文件、资料。“我们就想问个明白,这产权究竟属于谁?如果在产权不明的情况下,开发商以‘谁投资,谁受益’为前提自行租赁、出售车库的行为是否合法?”
遗憾的是,业主们并没有从有关部门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物权法》明确规定,属于小区配套的车位应该归全体业主使用。现在,我们一方面寄希望于政府,一方面期待《物权法》生效,在法律层面上对有些说不清楚的问题有个明确的界定。”杨先生说,必要的时候,他们将寻求法律途径的帮助。
开发商的“物权法说”
小区的开发商——杭州二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却认为,“抛售”一说并不存在。公司相关负责人李经理说,这些车位几年来陆陆续续一直在卖,谈不上突击销售。
有意思的是,对于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地下车库,李经理同样捧出了《物权法》。
“新出台的《物权法》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开发商有权出售、附赠或者出租。而且在2005年出台的《杭州市住宅区配套公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中也写明‘谁投资、谁受益’,所以按照我们的理解,香吉公寓的地下车库我们是百分之百有权出售的。”
“那么开发商是否能拿出有效证据,比如地下车库的使用证、产权证明、额外投资证明等来说明车库是归你们所有?”
“不可能,这不仅是我们开发商、甚至全国的开发商都拿不出这‘三证’,因为地下车库根本就不能办理这些证件。我们为地下车库花下了成本,当然这个收益应该属于开发商,即便这是公共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