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家室的男人,自称“组织部副部长”,花言巧语地又骗了一个小他14岁的农村姑娘,并迅速“结婚”生子。10年来,他在两个“老婆”间如鱼得水。
一朝穿帮后,“副部长”被原配告上法庭。日前,刘文合因诈骗罪、重婚罪,被长兴法院判刑11年。
无业游民谎称干部
刘文合现年49岁,天津人,20多年前认识了长兴槐坎乡姑娘阿珍。1986年12月两人结婚,次年生下一女。后来刘文合在长兴买了辆汽车跑运输,日子过得也算平静。
然而小本生意毕竟赚得少,当时妻子是邮电局职工,这让刘文合多少有些自卑。为挣足面子,刘文合开始对妻子和朋友说他在“县委组织部”任职。每天他都会按时去“上班”,有时还要留在单位“加班”,在妻子眼里,他成了敬业的男人。每当妻子让他拿点钱出来补贴家用,刘文合都会表现得很不高兴,说这点钱他应酬都不够,夫妻俩还吵了几架。阿珍从此不敢再多问钱的事。
隐瞒身份再次“结婚”
1996年,刘文合认识了小他14岁的农村女孩小凤。他向小凤隐瞒了已婚事实,并自称是“县委组织部干部”。两人认识没多久,就同居在小凤的娘家,第二年生下儿子。
阿珍和小凤没想到,她们同住一县城,共用同一个“优秀”的丈夫,而这个丈夫周旋于两个女人、两个家庭间长达10年,没有露过一次馅。
刘文合将时间分配得很严密,平时他和小凤住在一起,双休日就谎称单位加班,回到阿珍家;而对阿珍,他则谎称自己既有应酬又要做生意,要常在外跑。阿珍和小凤没起丝毫疑心。
摇身一变成了“副部长”
在“县委组织部工作”了这么多年,刘文合却一直很穷,如果不是两个老婆给他钱,他早就支撑不下去。他到处找发财机会。2004年,他告诉亲友自己将任“组织部副部长”,工作看上去更忙了。
2004年5月的一天,刘文合遇到同村开小店的郑学军,闲聊中得知郑想买县公安局原长桥警组的空房。一个星期后,刘文合找到郑学军说:“我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公安局长很熟,前两天我碰到他时顺便帮你问了房子的事,应该没问题。”郑学军拿了6万元给刘文合当“定金”。
就这样,从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刘文合不断地从郑学军那里骗得13万元,每次郑学军问起,都被他搪塞过去,这一拖就是两年。
2004年下半年,刘文合认识了一个花木老板徐某,想要在长兴买地造房。刘又以“副部长”的身份谎称可帮他批到一块地,先后从徐某处骗了16.9万元。
老婆知情后告他重婚
去年,郑学军见买房无望,便开始向刘讨钱,被逼紧了,刘文合于当年6月还了4万元钱给郑学军,之后便杳无音信。郑学军这才发觉被骗。去年10月11日,郑学军意外遇到刘文合,一把将他扭送到派出所。
刘文合被抓后,他家外有家的事也被传开了,阿珍和小凤都愣住了。去年11月27日,伤心欲绝的阿珍以重婚罪,将刘文合告了。今年3月7日,长兴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重婚罪对刘文合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