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2007届大学毕业生小张向浙江省劳动保障咨询中心反映说,他在毕业前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正式毕业了,单位却不要他了,他反映到劳动仲裁部门,劳动仲裁部门却认定他与单位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浙江省劳动保障咨询中心的王根生科长告诉记者,由于大学生不属于劳动法规范的范围,因此未毕业的大学生不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一些大学生因为就业心切,还没毕业就到用人单位上班,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自身权益很难得到劳动法的保护,因此他提醒“提前就业”的毕业生们要善于保护自己。
小傅是2005级本科毕业生,大四下学期她找到一家广告公司,在没有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答应在公司试用三个月。可是现在三个月已过,用人单位却迟迟不肯让她转正,公司领导也一直跟她打马虎眼,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小傅一直在这家企业试用了7个多月,却无法享受正式职工应有的权益,一气之下离开了这家公司。
小陆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虽然还没正式毕业,但已经和一家广告公司签订了试用期协议。公司给他的承诺是三个月试用期,其他一切等毕业以后再说。小陆告诉记者,这份协议中只提到如果因为求职者的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求职者应如何承担相应的赔偿,别的基本没什么实际意义,也就是说,一切都是没有保证的,等毕业以后再说吧。
还没毕业的学生
签的是就业协议
毕业之前就签订合同,是否妥当?记者咨询了杭州人才市场毕业生部的张大飞部长,他介绍说:“按规定,学生要到毕业之后才能签合同。还没毕业的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应该是就业协议。”
应届毕业生如果遇到纠纷,应该及时与学校老师联系,听取他们的建议,寻求他们的帮助。浙江工业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的黄老师说,和学校有联系的用人单位,学校会出面提要求,希望用人单位能与学生签订正规的就业协议。如果发生纠纷,出于保护学生的目的,学校也会进行适当的调解。
签订就业协议时
这些事情要弄清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它是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标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用人单位的承诺,2.毕业生的承诺,3.规定条款。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就业协议书,每套一式四份,就业协议书不可以复印、复制和翻制。一旦就业协议书出现破损等情况,毕业生要及时持原件到学校学生就业部门更换。
就业协议书都有备注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如有其他约定,可在该栏注明,这些备注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将如违约或违约金等事宜补充在备注栏内,以便日后双方明确责任,减少纠纷。
就业协议书一般都有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盖章栏,当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而用人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时,各种类型的用人单位都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免费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然后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证手续。经过这样的毕业生接收正规程序后,毕业生的档案管理、进杭落户、党组织关系挂靠、转正定级、职称评审等等一系列工作就由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