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人物:
叶某:羊毛衫厂厂长
梁某、章某、张某、周某:都是横机工,其中梁某还是事发房屋的房东。
谢某:一个好心人,主动帮梁家装吊扇时摔下,也因此而起赔偿事端。
核心事实:天气炎热,谢某去串门,看几个工人太辛苦,主动帮忙装电扇,不慎从梯子上摔下。没想到,好心人就这样伤重而亡。这个责任应该谁来担当。家属上了法院,横机工、房东还有羊毛衫厂都成了被告。
当谢某从梯子上坠落那一刹那,梁某、章某、张某还有周某,脑子一片空白,次日,从医院传来谢某不治身亡的消息,她们的大脑再度出现短暂的停顿。纵然如此,她们也没有想到,接下来,他们要打一场很漫长、关系很复杂的官司。
昨天,二审刚刚下来,维持原判,梁某、章某、张某和周某的老板,也就是羊毛衫厂的厂长要承担55%的赔偿款,而梁某作为房东,承担20%。叶厂长和梁某都很郁闷。
事情原委:
好心帮忙出了意外
事情发生在上虞。
去年5月,当地人梁某要了点羊毛衫来加工,加工地点就放在家中。
去年5月12日,羊毛衫厂把四台横机和一大包原料运到梁家。梁某和章某、张某还有周某每人一台横机,就这样开始为羊毛衫厂工作了。
5月的江南已非常闷热,而梁家安放横机的房间连台电扇都没有。当年5月21日,邻居谢某正好到梁家来串门,见此情形,谢某二话不说,主动提出帮忙装吊扇,把另一个屋子里的吊扇移到放横机的屋子里。
梯子支在八仙桌上,梁某、章某、张某一起扶住梯子,谢某爬上去拆吊扇,就在拆吊扇挂钩时,谢某用力过猛,从梯子上跌落,正好后脑着地,最后不治身亡。
悲剧发生后,羊毛衫厂送去了2万元,而梁某、章某等人也分别拿过去几千元。但是,谢某的医疗费、死亡补偿费、丧葬费,还有老母亲沈金花的生活费,七七八八一算要15万多。谢某的家人打官司要的就是这笔钱。
争议点:
谢某装电扇到底谁受益
去年10月起诉,12月一审判决,昨天刚刚二审下来。
有意思的是,争论得最厉害的倒不是原告和被告,而是被告之间,其实是第一被告羊毛衫厂和第二、三、四、五被告横机工之间的争论。
此案的最大的争议点就在于,装电扇,到底是羊毛衫厂受益,还是梁某这些横机工受益。
确定了受益人,根据公平原则,对于谢某的意外,受益人是要做出适当补偿的。
羊毛衫厂厂长说,厂里跟梁某她们的关系是“加工承揽”,那么在承揽的工场要不要装电扇都跟厂方无关,出了事情也跟厂方无关,应该是梁某她们承担,还有谢某自己不当心,也有责任。
而梁某她们则坚持是“雇佣”关系,谢某为她们这些横机工装电扇,其实帮的是厂里的忙,改善工作环境啊,现在出了事,那应该厂里负责。
法庭认为:
是雇佣关系,房东也有责任
判决书长达8000多字,被告们递交了很多证据,来证明到底是“加工承揽”还是“雇佣”关系。
最后,法庭认定为“雇佣”关系,机器是厂里搬来的,原料是厂里发的,梁某她们享有跟厂里本部职工一样的按件计酬方式,四个横机工用厂里的这四台横机只能做厂里的活,是专用的。
所以,哪怕是在梁某家加工,这个时候梁某家就好比是厂方车间的延伸。
因此,应由羊毛衫厂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梁某作为房东和吊扇的所有权人,应负起必要的安全责任,在谢某移装吊扇的过程中,又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条件,所以梁某也要承担责任。
而其他三位横机工没责任。
所以,最后的责任分配是羊毛衫厂55%、房东梁某20%、谢某25%(自己不当心也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