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心”棉,也会有“黑心”电视机,从台州市工商局近期查处的情况来看,在全市范围内存在一些以旧翻新的拼装电视机,这些电视机内部材料都是旧的,电视机的显像设备,有的用旧显像管,有的用旧电脑的显示器。
据了解,这些拼装电视机的二手显像管大多已经老化,在使用中有可能会起火、爆炸,更严重的是,这些老化的显像管有相当一部分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产品,防爆性能不高,还会增加大量的辐射,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同时,旧显像管由于长期使用导致荧光粉脱落,对比度下降,图像质量差且易受干扰。而且翻新电视机售后服务无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视机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不许拼装生产。国家质检总局等八部委曾联合发出通知,规定从2005年11月1日起禁止使用废旧显像管翻新加工“再生显像管”,并禁止用于生产电视机。
为此,浙江省台州市工商局发布了2007年1号消费警示:
识别翻新电视机要“五”看:一看显像管颜色、形状,新显像管大多是纯黑色,而且是纯平、超平居多,旧显像管的颜色往往发白,或是灰色,以球面管居多;二看品牌,当看到那些从没有听说过牌子的低价电视机时就更要警惕;三看外观工艺,翻新电视机的外壳塑料大多黯淡无光,缝隙粗细不均,边缘毛糙;四看商标,正规彩电边上大多有商标标记,而翻新电视机基本没有,在说明书和遥控器上也没有彩电的品牌信息;五看批号,正规电视机机身上可以找到生产批号信息,而翻新电视机基本没有。
该市工商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时注意:一要选品牌,尽量选择信誉良好的企业生产的品牌电视机;二要选商家,要选择有营业执照、信誉好的商家购买;三要查证件,如商标、生产许可证、产品编号、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三包凭证、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企业地址等;四是存凭证,向商家索取正式的发票和保修卡,以便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