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11日上午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姚家村村民郑学军将一个衣着光鲜但神情狼狈的中年男人扭送至当地派出所,怒告这个自称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的男人骗了他10多万元钱。
警方随即对此展开调查。没想到,2006年11月27日,派出所竟然又收到了一个农村妇女书写的控告信,状告这个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罪!
一个谎言,骗取两颗芳心
这个男人叫刘文合,今年49岁,是天津市武清县人。
20多年前他还在部队当兵时,认识了家住长兴县槐坎乡的阿珍。经过3年的交往,两人于1986年12月份在槐坎乡登记结婚,次年生下一女。后刘文合从部队转业,却一直没有安排工作,只能回到长兴县,自己买了辆汽车跑运输,日子过得也算平安。
然而小本生意满足不了刘文合的欲望。妻子是邮电局的职工,这让无业游民刘文合多少有些自卑。为了在家中乃至在社会上挣足面子,刘文合开始编织假象,对妻子和朋友们说自己的工作已经安排好了,是在县委组织部任职。此后刘文合每天都会按时去“上班”,有时还要留在单位里“加班”。在妻子眼里他显然是一个非常敬业的男人,唯一的遗憾是,每次妻子让他拿点钱出来补贴家用,刘文合都会显得极不耐烦,说他的工资连应酬都不够,哪还能补贴家用。为此夫妻两人还吵了几架。
阿珍从此以后不敢再多过问钱的事,夫妻关系也渐渐冷淡。1996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刘文合认识了小他14岁的农村女孩小凤,善解人意的小凤很快让刘文合产生了爱慕之情。他向小凤隐瞒了自己已有妻小的事实,并称自己是县委组织部的干部,向小凤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刘文合文质彬彬的外表以及体面的工作使小凤非常动心,两人认识了没多久就同居了,一起住在小凤的娘家。第二年小凤生下一个儿子,3人俨然组成了一个完整的家庭。
阿珍和小凤做梦都没有想到,同住一个县城的两个女人,却共用着同一个“优秀”的丈夫。这个丈夫周旋于两个女人、两个家庭之间长达10年,没有露过一次馅。刘文合将时间安排得很周密,平时和小凤住在一起,一到双休日就谎称自己单位里要加班,回到原配阿珍那个家中;而对阿珍,他则谎称自己在外面既有工作上的应酬又要做生意,要经常在外面跑。阿珍和小凤都天真地相信着刘文合,丝毫没有起疑心。
以“权”换钱,贪心骗取巨款
尽管在县委组织部“工作”了这么多年,刘文合却一直很穷,如果不是两个老婆给他钱花,他早就支撑不下去了。虽然有“权”、有女人,但是他缺钱花,于是他开始寻找发财的机会。
2004年,刘文合四处放出风声,说自己即将担任“组织部副部长”一职。此后,刘文合“工作更忙了”,机会也随之而来了。
2004年5月的一天,刘文合从小凤家中出来,遇到同村开小店的郑学军,闲聊之中,郑学军透露说,自己想要购买县公安局位于某处的空房,却苦于公安局并无出售该房的意思。刘文合立即想到这是一个绝好的机会。一星期后,刘文合找到郑学军,对他说:“我是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和公安局长很熟,前两天我碰到他的时候顺便帮你问了一下那间房子的事,应该没有问题。”郑学军不知其中有诈,听了非常高兴,忙问应该如何操作。刘文合便叫他先预付6万元定金,郑学军二话不说就拿出6万元钱给了刘文合,没有打收条。
刘文合没费吹灰之力便得到一大笔钱,心里暗自得意。就这样,从2004年5月至2005年4月,刘文合分别以买房支付定金、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费用等等为由,不断地向郑学军要钱,先后共骗得现金13万元。然而买房的事毫无着落,郑学军屡屡问起此事,每次都被刘文合以种种借口搪塞过去,这样一拖就是两年。
2004年下半年,一个经营花木的老板徐某想要在长兴县雉城镇购买土地建房,刘知道这一消息后,又对徐某谎称自己是组织部副部长,与镇里有关领导关系很好,可以帮他批一块土地建别墅。得到徐某的信任之后,刘文合以交定金、办证费用、请客送礼等理由,先后从徐某处骗得现金16.9万元。
东窗事发,谎言不攻而破
刘文合当“组织部副部长”的时间一长,在细节方面多少露出了一些破绽。由于刘文合从来不在固定时间拿钱出来补贴家用,他的原配妻子阿珍开始纳闷了。每次她问起丈夫单位的电话,丈夫都会找借口不告诉她,甚至工资卡也没有让她见过。有几次,她留意到丈夫“外出”回来所穿的衣服与离家时穿的不一样,但向丈夫问起此事时,刘文合态度恶劣地指责妻子不该无端怀疑他。由于确实没有证据,老实的妻子也无话可说。而他另一个“妻子”小凤,更被他的谎言迷惑得晕头转向,根本没有想过刘文合的身份有假。
2006年,郑学军见买房无望,便开始向刘讨要钱款,被逼紧了,刘文合于当年6月归还了郑学军4万元钱。此后刘文合便杳无音信了,郑学军这才发觉被骗了。
2006年10月11日上午,郑学军在长兴县雉城镇意外地看见了刘文合,上前一把将刘抓住,扭送到了派出所。
刘文合被抓之后,他家外有家的事也被传开。阿珍和小凤都惊呆了,她们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枕边人竟然骗了她们那么多年。阿珍发了疯似的在家中寻找,果真找到了一本刘文合与小凤所生儿子的出生证。
2007年3月7日,长兴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重婚罪对刘文合提起公诉。4月6日,刘文合因犯诈骗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犯重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