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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卖鱼桥社区湖墅新村的保安苏兴龙明显感到,小区里原本拥挤不堪的公共泊车位,不再像往常那么挤了。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拱墅区400多位区管领导干部的130多辆公务车都“被迫”停在了单位里。随着该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启动,区政府定下了四条“铁律”,严管公车。
节假日期间不准公车私用
今后凡节假日,该区区管领导公务用车将全部停放在本单位或区政府大院内,不再挤占居民小区有限的公共停车泊位资源。
该区纪委负责人介绍,拱墅区现有区管领导干部近400人,配备各类型号的公务用车130余辆。在一定程度上,区管中层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和公车私驾,不按规定定点停放,随意挤占小区停车位等问题比较普遍,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强烈。
该区“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始后,区纪检监察部门在深入调研征询社区居民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面向全区机关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专门下发了《关于重申严格公车使用管理纪律规定的通知》。
通知规定,对全区130余辆公车实行定人驾驶、定点停放、定时检查、定规问责,并要求如实填报《拱墅区区管领导公务用车基本情况登记表》,明确规定今后凡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全区区管领导所用公务车辆全部停放本单位或区政府大院内,在工作日夜间则固定停放地点。
处理情况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据悉,该区纪检监察部门还专门制定了《拱墅区公车使用情况督查方案》,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小组,在凌晨、夜间、节假日等多个时段,对领导干部自驾公车、公车私用、定点停放等情况实施全天候滚动式检查。
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在区党政网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公车管理监督。首次违规,全区通报;二次违规,实行诫勉谈话,并对违规车辆作暂停使用一周处理;三次以上违规或因违规造成交通事故、车辆被盗,致使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等后果的,将对违规个人给予纪律处分,并视情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另外,涉及驾驶员个人违反规定的,除由其所在单位作出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纪律处分或辞退等相应处理外,同时视情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
据悉,该区还将把处理情况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并纳入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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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用特殊车牌公开公车
5月10日起,温州市平阳县政府机关近1400辆政府公车,都将换上“浙C·CG”打头的新车牌。这是我省首次用特殊车牌公开政府用车,目的是为了把政府机关公车的身份公开化,接受各方监督,并希望此举能遏制公车私用这类腐败现象。
据悉,统一挂牌后的公车,将实施统一保险,统一入库管理,公车要停放在单位车库内或固定停车场,非工作时间公车没有入库的,必须由单位出具车辆去向报告。另外,公车实行公车实行公交IC卡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维修费、油料费、行驶里程补贴等公车费用,每个季度在单位内部公示。一旦发现有公务人员在公车使用和管理中出现违纪现象,纪检部门就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