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欧洲厨电业巨头伊莱克斯与中国厨电业巨头帅康的专利纠纷案最近有了一审结果,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判令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犯浙江帅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专利权的所有灶具,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不过,伊莱克斯随即表示一审的判定不公,并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伊莱克斯中国区公关部经理张晓琦表示,目前伊莱克斯依然在市场正常销售,不会撤柜。
帅康初战告捷
据了解,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主要用于调节灶具的空气和燃气配比,以达到充分燃烧的目的,在灶具节能、安全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据帅康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在其灶具产品宣传册上宣称,其“名厨”灶具燃烧效率比普通灶具提高10%到24%之间。而在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成为行业节能新标杆的帅康“中国火”灶具在燃烧效率方面最多也只比国标高10%。因此,伊莱克斯的宣传引起了帅康的关注,然而,当帅康在对“名厨”进行“解剖”后并未发现其节能效果有过人之处,却意外地发现其风门设置采用了帅康的专利设计。
于是,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帅康集团一纸诉状将伊莱克斯(中国)电器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06年6月27日,帅康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称公司于2002年3月6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01220334.3的“燃气灶风门调节装置”,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伊莱克斯牗中国牘公司大量生产、销售使用了该专利技术的灶具,已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向法院提出判令伊莱克斯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等3项要求。
2006年8月30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审理后认为,伊莱克斯(中国)公司制造、销售的灶具中含有落入ZL01220334.3号专利保护范围的风门调节装置,已构成对帅康专利权的侵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被告伊莱克斯牗中国牘电器有限公司则认为,其已在答辩期内向国家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原告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已被受理,请求中止诉讼牷第二,伊莱克斯从未制造过本案所涉的被控侵权物牷第三,被控侵权物未落入原告专利保护范围。
法院最后作出一审判决,伊莱克斯被判令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帅康损失30万元。
伊莱克斯不服
张晓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伊莱克斯已经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具体上诉细节还不方便透露,要等到二审判决结果出来。”
在谈到专利纠纷一事是否对伊莱克斯产品销售造成影响时,张晓琦表示没有任何影响,相关产品也没有从市场上下架。
张晓琦表示对帅康在官司尚未完结,就向媒体散发一审判决书的做法“深感意外”。
“伊莱克斯燃气灶输掉专利官司,被判赔帅康30万”,这是某媒体报道此次事件所使用的标题。“我们并没有承认专利官司输了。”张晓琦表示,“在终审程序结束前,一审判决并未发生效力。”
据记者了解,伊莱克斯确认,伊莱克斯认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已在上诉期内(2007年1月23日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于2007年2月26日已经通知了诉讼当事人二审开庭时间。
据悉,伊莱克斯和帅康的专利侵权案将于3月20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于记者提出对二审是否有信心胜诉,张晓琦没有正面回答,“既然进入二审,我们就会坚持进行下去。”
国际品牌“水土不服”?
两大厨电巨头的专利侵权较量受到业内广泛关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副主任陆刃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帅康起诉伊莱克斯是很正常的,并不是只有中国企业侵权,国外品牌同样可能对中国产品构成侵权。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性的,不是单方面的。中国正在从家电大国发展为家电强国,从这几年欧美企业都在减少家电方面的制造可以得到印证。我们的企业也更重视研发、重视标准。
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理事长张东立则认为,伊莱克斯侵犯帅康专利,对簿公堂,是由于文化背景的不同导致国际品牌的“水土不服”。由于国际品牌对于中国的烹饪文化和产品使用环境的了解,不如中国企业来得透彻和深刻,他们的厨电产品就显得“水土不服”。而中国本土厨电企业特别注重技术研发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国际品牌很难突破中国企业的专利壁垒,也充分暴露了国际品牌急功近利的心态。
中国加入WTO五年多来,在越来越国际化的中国市场,虽然国际品牌凭借强大的品牌优势,对国人的消费倾向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在一些行业,像家电业,自主品牌依靠成本优势,却让所向披靡的洋品牌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使它们显得黯然失色,走进了“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的怪圈。一些国际品牌甚至主动收缩战线或宣布退出中国市场。
帅康集团总裁邹国营说:“这场官司让我更清楚地认识到专利是合法的‘垄断’,是市场竞争的利器。目前公司大到产品的外观、小到一颗螺钉都有自己的专利,专利申请数每年都以20%的速度递增,是行业获得专利最多的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