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停征农业税。浙江的农村税费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1年,我省就停征了25个欠发达县的农业特产税;2002年,全面停征农业特产税,对361个欠发达乡镇停征农业税;2003年,对种粮油的农户停征农业税。2004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出台后,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停征了农业税,全省农业税从2003年的6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4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