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到2005年4月,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已出台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文件,政府资金到位率被列入各级政府的考核范围。我省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至今,政府承担的资金超过64亿元,居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