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实行免收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一举措使513万名学生受益,直接为全省中小学生家庭减负11.05亿元。其中,城镇初中、小学的学生每年可以分别免交260元和200元,农村初中、小学的学生每年可以分别免交180元和130元,全省的中小学生上学更轻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