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读
一系列的巧合和3.3亿元的索赔额,让发生在低压电器行业中外两巨头之间的一场专利侵权纠纷,赚足了公众的眼球。
中国“老大”正泰集团在被全球“老大”施耐德公司15次推上法庭之后,首次同样以“专利侵权”理由让对方站到了被告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另一种背景:去年底,与正泰集团进行了长达10年收购谈判的施耐德,“移情”中国低压电器行业“老二”德力西集团。双方协议,按照1∶1的比例等额出资设立“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
对这起专利侵权官司,人们在惊讶数额之巨时,更多的是在品味官司的背景。
有人说施耐德“移情”德力西不是合资而是并购,有人说并购会使外资垄断了整个行业,也有人说,并购会加速中国企业走向世界。
垄断说
□先合资后亏损再控制最终拥有品牌
□以强大的资金实力将同行淘汰出局
借力说
□合作竞争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战略选择
□中国民企与国际大企业的差距不能回避
索赔额3.3亿余元、诉讼费高达166万元的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专利侵权案,因“天价”和“巧合”格外引人注目。
“天价”自不必说,“巧合”颇值得品味:恰巧是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4月26日)这天,案子在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当事双方恰巧都是低压电器行业的“老大”,只不过一个是中国的,一个是全球的;更为巧合的是,双方对簿公堂的时机又非常“凑巧”地发生在“施耐德并购德力西案”公布后风波陡起、尘埃尚未落定的关键时刻。
所有这些,使得这起天价专利侵权案异常吊人胃口。
正泰施耐德恩怨十余载
在法庭上,正泰集团的代理人说,该公司发明的高分断小型断路器,于1999年3月11日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专利权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这一专利产品获得了良好市场效果。后来正泰集团发现,施耐德在未经授权情况下,一直在制造、销售侵犯正泰上述专利权的产品。经仔细对比正泰集团认为,施耐德生产销售的5个型号产品属于正泰集团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已构成侵权。经审计,施耐德在2004年8月2日至2006年7月31日,共生产销售上述侵权产品达8.8亿多元人民币,非法获利3.3亿多元。
针对正泰集团专利侵权的指控,施耐德的代理律师认为,正泰集团的该项专利不具备专利性,为“无效专利”,其所披露的技术方案,早已在国内外公开,成为公知技术。施耐德被诉产品早在1990年就已开始生产并投入使用,是在获得申请在先的专利合法授权基础上进行生产的。
据正泰集团副总裁林可夫透露,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施耐德一直视正泰集团为它在中国的头号竞争对手,设法控股并购正泰集团,先后提出以80%、51%和50%控股的几个方案收购正泰股权,但谈判均以失败告终。“没谈成的主要原因在于,施耐德在华并购的意图与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自主创新、自创品牌’的企业理念相违背。”
“非常‘巧合’的是,每次并购遭到拒绝后,施耐德就会马上起诉正泰集团。在过去的十余年间,双方代理人至少15次站在法庭上唇枪舌战。”正泰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徐志武介绍说。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正泰与施耐德的官司对抗赛其实没看头,倒是施耐德“联姻”德力西是合资还是并购的问题令人玩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