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近日报道,河南省将对领导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并且,这份“廉政档案”将为党委选拔、任用、奖惩领导干部提供可靠依据。
据悉,廉政档案的内容包括领导干部个人的基本情况,配偶子女就业、出国留学定居情况,财产收入情况,住房、公务用车情况,收受礼品礼金的情况,婚丧嫁娶以及责任制考核管理、责任追究和廉洁自律案件管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
建立廉政档案实质上是一种制度防范。用一定的方式约束国家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使之时时刻刻被置于法律、道德的约束之下,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笔者在为之叫好的同时,不免生出另一些担忧:一是领导干部如何对待这份事关自己前途与命运的档案,他们手中握有实权,为了自身的利益,会不会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干扰档案的真实性;二是有的下属对于现任的领导,拍马屁还来不及,他们往往避重就轻,把问题隐瞒起来,把成绩故意夸大,使廉政档案变成了歌功颂德的功劳簿。果真如此,廉政档案就有可能成为一种摆设。此外,谁来管理、执行和监督“廉政档案”,也是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透明和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廉政档案”可以为扩大领导干部的“透明度”提供一个便捷、有效的平台。但是,光有透明还不够,还必须有相关的配套措施和法律保障。因此,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司法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乃是约束干部廉洁从政之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