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在下沙一家外企上班的闫立在偷了同事信用卡并在银行取款机取得2500元现金后,突然很懊悔。怎么办呢?不过他没有勇气主动去承认,而是拐弯抹角想了个办法,企图掩饰一切。但事情还是败露了。
因盗窃罪,昨天下午,20岁还不到的闫立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偷了女同事后又还钱
今年3月19日凌晨2点左右,在下沙一家外企上夜班的小婷突然接到男同事闫立打来的电话,闫立就住在同一幢楼的隔壁房间,两人平时关系还不错的。
闫立在电话里说,小婷留在宿舍挎包里的现金和银行卡被人偷了,小偷还在门上留了张纸条,大意是:“我把银行卡里的钱取掉了,十分过意不去,现在把钱从门缝里塞进去了,请注意保密,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
上完班回到宿舍后,小婷和同住一个房间的媛媛清点后发现,退还的现金有2500元,刚好是小婷银行卡里被取走的数额,但两人放在宿舍内的460元现金不见了,于是马上报案。
第二天,警方就将小偷抓住了。让小婷和其他同事不敢相信的是,这个小偷不是别人,正是前一天打电话给她的闫立。
银行监控录像显原形
一开始闫立矢口否认自己是贼,并说自己是最先发现窃贼纸条的人,这一点有其他男同事可以作证。不过在警方调取银行监控录像后,闫立才不得不承认。原来这一切都是他计划好的。
闫立与大家同住四楼,失主小婷和媛媛住402,闫立和另外一名男同事住403,401住的则是另外两名男同事。
案发当晚,小婷和媛媛轮到上夜班,闫立与3名男同事打麻将到凌晨1点。等同住一个房间的男同事入睡后,闫立拿着早就藏在身上的女同事房间的钥匙,将银行卡和现金全部卷走。
随后,闫立又骑车到附近的银行取款机上分两次共取了2500元现金。不过,在返回宿舍的路上,想起平时同事们对他的好,闫立突然感到十分后悔,但他又怕事情暴露,便想把事情瞒住。于是,他自作聪明地将钱和银行卡一起塞回小婷的房间,并伪造笔迹写了一张纸条。然后,他又假装发现怪事,叫醒其他3名男同事,并当着他们的面打电话给小婷。
闫立没想到的是,钱还回去了,小婷还会报案。警察来查后,他赶紧将未归还的460元现金藏了起来,但事情最终还是没藏住。
赃款退还依然构成犯罪
其实早在两天以前,事情就已经有了苗头,只不过粗心的小婷并没有在意。原来3月17日小婷拿钥匙开门时,就发现除了开门钥匙之外,其他钥匙都在。
闫立说,公司有规定,上班时不能将随身物品带入厂区,而是统一放在门外各自的柜子里,而柜子是不上锁的。闫立有一次瞅准时机,将小婷的宿舍钥匙取下后藏了起来,然后等待作案时机。
“银行卡的密码是猜出来的。”闫立说,因为是同事,平时又住在一块,对彼此可能用什么数字作银行卡密码比较清楚,加上经常串门,对各自财物放在什么位置都非常熟悉。
令闫立不解的是,除了那忘记归还的460元现金,信用卡偷的钱既已还回去,怎么还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对此,法官解释,闫立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既遂,但案发前主动归还赃款,情节轻微,且系初犯,故对其作出从轻判决。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