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6日讯
对诸暨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以往假借开会、考察、学习、研讨、培训等名义组织的变相公款旅游要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推行干部年休假制度。
因为,结合“作风建设年”和领导班子主题实践活动精神需要,上月底,诸暨市正式出台了一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解决公费旅游,堵和疏结合,最好的办法就是‘开正门,堵斜门’。”昨天,诸暨市有关领导如是评价。
堵:一律取消公款旅游
公费旅游,一直是社会各界反响较为强烈的问题,尽管从中央到地方都曾三令五申,但收效甚微,各种形式的公费旅游已逐步成为事实。
诸暨市调查得知,公费旅游已日益成为乡镇(街道)、部门较大的压力和负担。
首先是经费压力。旅游对象在增多,如驻乡镇(街道)站所人员,由原派出所、财税等小范围扩大到涵盖大部分站所;旅游地点在升格,地点由省内转向省外,甚至由境内向境外发展。因此,每年公费旅游所需经费数额在逐年增加。
其次是安全压力。外出旅游期间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交通事故、违法违纪等)成为乡镇(街道)、部门主职领导的主要担忧。
第三则是稳定压力。村级干部旅游费用主要由行政村财务开支报销,引起了群众强烈反响,成为行政村矛盾激化的重要因素。
在我省各地,公费旅游已逐步成为干部的一种待遇。
疏:光明正大地放年休假
在调查中,诸暨有关部门还发现,虽然公费旅游形式多,但机关干部身体健康状况不容乐观。
究其原因,是浙江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政策从1991年恢复至今,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从诸暨连续两年的机关干部体检结果分析报告来看,干部身体处于“亚健康”状态人数在增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工作持续紧张和压力过重,精神和身体得不到有效放松。
为此,诸暨采取疏导策略,即力推干部年休假制度,狠刹变相公款旅游之风。
《办法》规定:根据工作年限长短,该市党政群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3-20天(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休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受任何影响。
诸暨市表示,推行年休假制度后,他们依照外出考察审批程序,将进一步严格把关,严肃查处不经过批准的擅自外出考察行为。对于用公费旅游的违规事件,将按有关纪律处分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进一步严肃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