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省医疗救助零门槛 花1元也能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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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17日 14:12:1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5月17日讯
困难人群看病,即使只花1元,也能按照规定比例报销。昨天,省民政厅发布《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规划指出,到2010年,“零门槛救助”将在我省全面实现。
低保人均救助额不少于30元
“十一五”期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困难群众,根据实际困难程度和致贫致困的不同原因,实行分层分类救助。
城乡低保人均救助额最低标准一般不少于30元。同时,建立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机制。
医疗救助实现“零门槛”
到2010年,医疗救助范围将进一步扩大,零门槛救助将在全省实现。
省民政厅低保处有关负责人说,以前,对困难人群医疗救助的门槛比较高,即住院费用有一个起付标准,也就是说,病人自负一部分后,列入医疗救助范围,超出起付标准的部分按规定比例报销。
过高的门槛把许多困难人群挡在了医疗救助的大门之外。“零门槛”就是无起付标准,门诊费也纳入救助报销范围,即使看病只花了1元钱,也可按规定比例报销。
困难人群包括低保户,也包括各地根据自身情况划定的人群。
各社区都将有社区服务站
社区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90%以上的设区市的城区和县城各建立一多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福利中心。
“十一五”期末,各社区都将拥有社区服务站,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上。80%以上的街道拥有30张床位以上的住养设施。
来源:
青年时报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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