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24日讯
只因身份证号、姓名、年龄与浙江一名网上逃犯的信息一致,九台18岁的小伙闫志国被扣超过48小时。警方表示只是按照程序办事,欲私了。受害方打算通过法律讨回名誉权,要求精神赔偿和误工赔偿。
在长春站安检时被扣留
“为什么没有弄清原因就把我弟弟关起来,并且超过了48小时,(浙江警方)到这里一句抓错了,就什么事情都没了吗?”闫志国的姐姐说,她弟弟被抓是在5月20日14时许,当时到火车站送女友去公主岭,安检人员要求他出示身份证。弟弟便将证件递给了安检人员。没多久,安检人员说,经过电脑查询,发现弟弟证件上的地址有问题,要求弟弟到值班室去一趟。
到值班室后,安检人员说闫志国的身份信息和目前一名网上逃犯很相似,便扣留了他,并通知了浙江警方,说长春发现一男子和在浙江犯案的“网逃”身份极为相似。当日17时许,闫志国又被押送到长春铁路公安处长春站派出所。
22日19时30分,浙江省玉环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两名民警赶到长春进行核对。
“不对啊,虽然姓名、身份证号和年龄都一致,但是照片和家庭住址不符,一定是抓错了!”这时,两地警方都拨通了闫志国家里的电话。
浙江警方借口买药走了
“经核对身份证,确认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都一致后才列为怀疑对象,我们也是对照网上登记的信息。”长春铁路公安处长春站派出所负责人说,他们只是按照程序办事,发现可疑人物必须暂时扣留,等事发当地警方确认。
浙江省玉环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兰祥德说:“接到通知后,我们就迅速到长春进行核对,我们也是执行上级领导命令,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错误。”
此时,从远处走来一名男子,手紧紧抓着裤子。闫志国的姐姐说,他就是弟弟闫志国,被扣押后,腰带和鞋带都被收走,现在弟弟已经疲惫不堪。
双方争论了6个多小时,昨日1时许,闫志国的家属都陆续回家,只剩下闫志国和姐姐、母亲。
“给你们1000元钱,这事私了算了,我们就回浙江了!”兰祥德说。
“要还我弟弟名誉权,还要赔偿精神损失,要不弟弟以后怎么做人啊?”闫志国的姐姐说。
双方再次进入僵持,直到2时许,兰祥德借口买药,和同行的民警一去不回。
受害方要通过法律解决
“弟弟被关3天,在身心、名誉上的损害是物质无法补偿的。警方在工作上出现了这样的失误,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我们公民的合法权益怎样保障?”昨日13时20分,在经长时间争论未果后,闫志国家人打算通过法律诉讼讨回名誉权,同时要求精神赔偿和误工赔偿。
频频抓错“网逃”原因何在
经调查,警方抓错“网逃”并非仅此一例。5月13日,来长春打算做小生意的黑龙江省海伦市籍农民张百山,在长春站接老乡时被抓。经网上核实,张百山是河北警方在网上通缉的逃犯,其身份证信息与网上资料(无照片)吻合。张百山及其家人喊冤,张说,他从没去过河北,一定是身份证出了问题。他们期望尽快得到河北警方的调查结果,等证实弄错后,会向河北警方讨个说法。
为何频频抓错人?一位有着多年办案经验的铁路民警说,原因有两个:一是身份证丢失造成,身份证丢失如被坏人捡到,很有可能被复制拿去犯罪;其二是警方在录入网逃人员信息时发生工作失误,这种可能性极小。
警方提醒市民,要谨慎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如丢失或被盗要立即登报声明;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等外借;在预留个人身份资料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上注明“仅限某某事务使用一次”等说明,防止留存单位或个人重新复印以作他用;尽可能不要让他人或中介机构拿自己的身份资料代办一些事务,而且使用过后的复印件即使已经作废,也要索回亲手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