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赃车自己用可能犯罪 检察院以"新罪"批捕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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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25日 06:37:22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5月25日讯
低价买来的赃车,运往外地销售,江苏男子朱某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没想到赃车被警方查获,其本人被网上通缉一年多以后最终也落入法网。5月23日,朱某被临安市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批准逮捕。据悉,这也是杭州地区首次以该罪名批捕犯罪嫌疑人。
27岁的朱某是江苏省睢宁县人,几年前在临安收捡废旧物品维生。2005年5月间,朱某在临安市锦城街道收捡废旧物品时,有人向他“推销”摩托车整车散件,价格十分便宜,朱某明知对方盗窃所得情况下仍予以收购,分别从他人处购得3辆失窃的风流、大阳、豪爵等摩托车整车散件。经鉴定,3辆摩托车总价值9850元,而朱某收购价每车只有200元左右。
同年5月17日,犯罪嫌疑人朱某将此摩托车整车散件托运回江苏睢宁老家,准备出售牟利时被当地警方查获,得到消息的朱某赶紧外逃。直到今年4月14才被抓获。
办案的检察官介绍,即使朱某不是废品收购店老板,而是作为普通个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赃车的情况下购买,在浙江省范围如果涉案金额在4000元以上的仍会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予以追究。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临检 记者 陈洋根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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