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关俊老人展示手中的医疗证
今天上午,何关俊老人从丽水市人民医院出院了,笑容挂在他布满皱纹的脸上,身体康复了,出院结算时,“农保”还给他报销了800多元住院费,能不高兴吗?
老何是丽水市莲都区高溪乡高溪村农民,今年69岁,由于患有肝病,几年来曾多次住院治疗。“自从参加合作医疗后,我的父亲报销了好几次,总共加起来报销了3000多元。”老何的儿子何继武说,他们一家子都是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每人每年只要交20元钱。
老何的儿子在医院结算窗口帮老何结算住院费。因为参加了“农保”,老何一下子就被减了800多元住院费
何继武告诉记者,农保真的让他家受益不少,除了父亲住院报销外,自己的女儿也因先天性心脏病花费了2万多元钱,也报销了5000多元。
丽市人民医院的医生热情地把何关俊老人和他儿子送到医院大门,并祝他们身体健康
丽水市人民医院医保科项丽娟主任介绍,自从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来,前来医院就诊的农民朋友只要携带农村合作医疗证,医院就会根据报销额度,在病人出院时由医院直接办理报销手续,这样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朋友。
据了解,2004年丽水市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来,全市共有10.1万人次都和老何一样报销了医疗费。
据市卫生局防保和基层卫生处季长友介绍,丽水的青田、遂昌县被列为省级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到2005年1月1日,丽水各县(市、区)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全覆盖”。
季长友介绍说,从2004年试点到2006年底,全市投入资金15029.4万元,全市住院报销10.1万人次,行政村覆盖面达100%。2007年参合人数达到175.47万人,参合率达8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