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5月25日讯 (浙江日报记者 毛传来 通讯员 廖小清 本网记者 杨晓燕)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顺利完成各项议程,今天下午在杭闭会。
会议决定,接受习近平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推选俞国行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陈敏尔为浙江省副省长;任命楼国华为省林业厅厅长,免去陈铁雄省林业厅厅长职务。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批准了《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和《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的决定》。
俞国行在闭会前的讲话中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自2003年1月成立以来,在省委的领导下,在习近平主任的主持下,各项工作和常委会的各项建设,都在历届基础上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绩,较好地发挥了省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现在离本届常委会任期还有半年多一点时间,要坚持在省委的领导下,切实做好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全年工作任务。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即将召开,要认真组织实施近期重点工作,加强对新一届市县人大工作的指导,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地做好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的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章猛进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志纯、卢文舸、叶荣宝、葛圣平、李志雄、孙优贤和秘书长李步星出席会议。副省长王永明、省法院院长应勇、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列席会议。4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15名公民旁听会议。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习近平请求辞去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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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习近平辞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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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推选俞国行代理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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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的有关规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推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国行代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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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命名单
(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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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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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定任命楼国华为浙江省林业厅厅长。
二、决定免去陈铁雄的浙江省林业厅厅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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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命名单
(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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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准任命吴春莲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批准任命李泽明为温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批准任命王祺国为嘉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四、批准任命杨献国为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批准任命顾雪飞为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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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辞职名单
(2007年5月25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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