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三日游"只玩一天半 游客签了不该签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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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28日 07:36:0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5月28日讯
本来是“厦门三日游”,实际却只玩了一天半,游客老张夫妇觉得有点亏,回到杭州后想告旅行社,但麻烦的是老张夫妇签了“自动放弃景点”的协议。想要维权的他们犯了难:拿不出切实的证据。
老张夫妇参加的是散客团,只有他们夫妇两个人。5月16日晚的飞机,17日和18日上午共玩了一天半。18日中午开始下雨,当地的导游对老张夫妇俩说,本来下午要去的“集美”景点离市区比较远,只有两个人又不能包车,还说景点不值得一去。在导游的说服下,夫妇俩同意放弃这个景点。导游退回了两张去“集美”门票的钱,并让夫妇俩签了“自动放弃景点”的协议。
等老张夫妇俩回到杭州,跟家人一说,家人都觉得这次旅游亏了。老张的儿媳妇认为:老人心肠软,又不是随团,而且人生地不熟,在那种情况下当然导游说什么就是什么,就算签了也是被迫签的,所以不能算数。她要求旅行社要给他们一个说法。
在旅委有关部门的调解下,旅行社愿意退给两人每人50元。但张先生的家人还是不同意,并要求旅行社向两位老人道歉。昨天,记者联系到这家旅行社的有关负责人黄女士。黄女士说,说起来旅行社也很冤枉。到厦门后是当地导游陪同的,当时发生的事情杭州的旅行社一概不知,直到老人回到杭州才知道这回事。
“两位老人自己签了协议,表示放弃去这个景点,而且在旅游满意度表上老人填的是满意,特别注明导游态度认真负责。从这点上来看,我们旅行社不存在任何过错。至于回到杭州后又后悔了,那这责任根本不应由我们来承担。我们愿意付50元,也是本着道义才退的。”黄女士说。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的王全明律师认为,旅行社在服务中存在不到位的地方。但旅行者既然自己签了协议,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在法律诉讼上比较难以找到有利的证据。王律师说,通过这件事可以给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都有警示:旅行社要信守承诺,诚信经营;而旅游者要把握原则,不该签的协议坚持不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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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编辑:
瞿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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