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6月1日起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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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5月31日 15:28: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5月31日讯
记者从绍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今年6月1日起,绍兴市区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将作调整,调整后每月缴纳的费用最低为294元,最高为1104元,中间还有368元和736元两档,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其中一档参保缴费。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文件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缴费基数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一步到位有困难的可分三步实行逐步到位。此前,市区缴费基数按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200%、300%确定。这就意味着,60%一档将被取消。有关部门在广泛调查和召开座谈会的基础上,考虑到自谋职业者实际承受能力,决定分四年调整缴费基数,第一年将60%一档调整为80%,第二年为90%,第三年为95%,第四年全部到位。由于市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为切实减轻参保者负担,有关部门最终决定,根据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调整缴费金额。
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每人每月仍可申领150元养老保险补贴和50元医疗保险补贴。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钟兰花
编辑:
谢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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