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昨天上午9点半,下城区法院刑庭。一个瘦小、白净的女人,身穿囚服,后脑扎个小辫子,低着头站在被告席上。
女人姓俞,34岁,余杭人。女人被指控涉嫌诈骗罪。
起诉书说,2005年4月至2006年9月,女人伙同他人分6次,假冒6名投保人去保险公司退保,取走45万余元保险金。
6名受害人中,有5人是俞的亲友(1个是舅妈,4个是邻居),合计被骗走25万余元。
第一个受害人是俞的舅妈。
两年前,俞在杭州一家保险公司当业务员,拉舅妈买了一笔5万元的人身保险。2005年4月,俞向舅妈借来身份证,伪造了一份授权委托书,给舅妈办了退保手续,取走5万元。
之后,她又用类似手法,取走了4名客户(都是俞的邻居)约20万元退保金。
最后一个受害人是她同事的客户,被骗走20万元退保金。
对检察官的指控,俞当庭翻供——
不是我自己要去骗的!28岁那年,我出了一场车祸,脑子不灵清,跟着去赌博,境外也去过,输了很多钱,他们绑架了我女儿,逼我去骗的……
那天早上,我带女儿去浴室洗完澡,4个男的开了一辆车过来,把我和女儿拖上车。我跟他们说,这是我自己的事情,不要动我女儿,把她送到我妈妈家里去。他们不同意,逼我去拿钱,不然就把我女儿从桥上扔下去,我没办法……拿来的钱都分掉了,我也没分到多少,都还债了。
公安提审我的时候,是半夜三点钟,我只知道哭。我后来说女儿被绑架的事,他们没有写上去……
女检察官并不认同她的说法。
检察官当庭宣读了一份俞的前夫的笔录:“我们有个10岁女儿,因俞××赌博欠债,被绑架过两次。一次是去年暑假,她带女儿去缅甸时被绑架了;还有一次是去年12月,也是因为俞××欠赌债。后来,我和我父亲到三堡一个宾馆把女儿接回来。当时,俞××的赌债还没还掉,后来不知道她怎么解决的。
“我女儿两次被绑架,都是俞××自己带过去的。她主要是想告诉债主,她把女儿都带过来了,债肯定不会赖掉的,并不是债主来抓我女儿的。”
前夫说,俞以前做保险,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不做了。之后,俞一直没有工作。但他知道俞经常赌博,在国内赌,在境外也赌……
俞赌博输了很多钱,前夫帮她还过两次:2003年,俞在境外赌博欠了8万元,他从父亲那里拿了8万元,寄到云南一个账号。2005年,俞又欠下7万元赌债,他卖掉一个店面,又寄了7万元到云南。
另外,夫妻俩有一笔5万元的土地征用费,也被她输掉了。前夫说,俞的娘家也在帮俞还钱,还了多少就不清楚了。
前夫说,他老早就想和她离婚了。今年5月10日,两人在看守所协议离婚。
前夫没有来旁听。旁听席上坐着两名亲属,一个是俞的母亲,一个是俞的姑妈。两个老人双手合十,嘴唇不停颤动着。
俞的母亲请来一位律师给女儿辩护,说俞的认罪态度好,属初犯。保险公司审查不严,给俞的犯罪提供了便利,也有责任。请求从轻处罚。
庭审一个半小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