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杭州市政府已授予市环保局,一旦流域交界面某项指标超标,由市环保局发函通知上游政府关停相关超标企业,由相关政府下达关停令。对严重环境违法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
昨天上午,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戌标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了关于杭州市生态建设和环保执法跟踪检查整改工作情况的汇报。
生态市创建还要再跨两道槛
据悉,目前杭州市八城区、五县(市)中,尚无国家级生态区、县(市)。在生态市达标要求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中,目前杭州市尚有两道门槛要跨。
一是“全市80%以上的县达到生态县建设指标”条件不具备。
对杭州市生态区、县(市)创建的主要制约因素是:需要有80%乡镇达到环境优美乡镇标准(目前我市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为14个),而制约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的因素主要是:绝大部分乡镇不具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二是“乡镇有专职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条件不具备。关于这点,我市将在今年解决乡镇一级环保机构和人员的编制问题。
在关键指标上也有差距。比如,生态市达标要求有3大类,28项指标,迄今未达标的有12项,占43%,其中达标难度较大的重点关键指标有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6项,占21%。
年内再创建15个饮用水源达标区
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全力推进“1278”环境污染整治工程,这是市政府下一步的主要工作之一。
要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我市提出“年内再创建15个饮用水源达标区,拆除20个工业企业排污口。建设城市备用水源,严格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新建建设项目,抓紧搬迁各类污染企业。”
同时,要加强加快运河水环境和半山等重点区域环境管理。大幅度削减区域排污总量,进一步抓好重点监管区的整治和验收,改善城区环境质量。
全面推进排污许可证制度
我市将进一步明确排污许可证的发证范围、领证条件、领证程序,特别是发证后的监管,将总量控制目标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落实到(重点)污染源。同时,我市将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对超标排放、偷排、漏排企业除严厉处罚外,由所在地政府下达限产、停产治理或关停。严格控制新上二氧化硫、COD排放量大的工业项目,新上热电项目要开展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试点。”对不符合法律规范、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予以否决,控制新污染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