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宣泄”两月放火19次“老先进”一审获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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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07日 07:33:0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6月07日讯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上城大学里社区、长明寺巷社区、葵巷社区等地不断发生火警,如果不是当场被捉,很多人都不会相信,这是多年来一直被单位评为“先进”的王明干的(本报4月3日曾报道)。
事后,王明和他的代理律师辩解,频频放火的原因是因为家庭不睦(老婆和别人跑了),性格内向的王明想在放火过程中得到宣泄,而不是报复社会,并且他每次放火选择的地方基本是小区楼道,烧的也是杂物,主观上并不想造成重大危害,社会恶性不大。
6月5日,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王明多次以放火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判处王明有期徒刑6年。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尚法 尚检 记者 陈洋根
编辑:
瞿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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