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7年06月07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研究”课题组
编辑:
黄乐曼
“文化”概念在学术史上有着难以计数的定义。②这些定义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狭义文化定义,旨在从领域划分的意义上区分“什么是文化”或“什么不是文化”,找到文化不同于经济、社会乃至政治等其他领域的基本特征。基于这样的诉求,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管理体制会引入相应标准对文化行业进行区别。2004年,我国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把文化行业③分为:(1)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和文化艺术服务等四大类的“文化产业核心层”;(2)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等三大类的“文化产业外围层”;(3)包括文化用品、设备的生产和销售这两大类的“相关文化产业层”。这9个大类之下又分为数以百计的次类,等等。透过外延性的分类,我们可以看出这里所指的狭义文化实际上是指诉诸观念的精神文化及其载体。
与上述狭义文化概念不同的是广义文化概念,它认为文化就是人化,是人改造包括自然社会及自身在内的对象世界的活动及其积极成果,标志着人对自然状态的超越。从这个意义上讲,凡人类活动(包括经济与政治等活动)莫不是文化活动;凡人类历史莫不是文化史。
显然,狭义文化定义要求明确文化在领域划分意义上的特殊含义,广义文化概念却要求我们超越领域划分的约定。这两种界定方式各有其成立的理由。要把它们统一起来,就需要全面地认识文化的本质性特征,即:文化是一种通过塑造人的心灵而影响整个人类世界的活动。所谓“塑造人的心灵”是说,狭义文化概念强调文化创造的直接目的是通过其多样性产品形式来塑造人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提高人的审美趣味和满足人们的精神娱乐需求,增进人们精神的和谐感、幸福感和认同感,等等。这就使文化活动与经济、政治等活动有所区别。然而,与这种狭义文化观念并无矛盾的是,广义文化概念凸显了文化的这样一种特性,即它把人自身作为一个文化产品来生产,并通过人而把人类世界当作文化产品来生产。正因为这样,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决非狭义的文化创造的自身领域所能局限,它渗透在一个地区人们的经济、社会等一切领域的活动中。惟其如此,文化在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中才获得了发展“软实力”、“支撑力”、“凝聚力”等命名,我们也因此可以说“人在文化中”和“文化在人的活动中”,从而可以从文化的观点来观察、理解和解释所有领域的人类活动。
一旦建立了这种全面的文化意识,“文化发展”概念便相应具有了以下含义:(1)它当然首先是指狭义文化自身领域的发展;(2)它同时要关注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而影响到经济、社会等其他领域的发展;(3)以人的发展为中介,文化自身的发展与其他领域的发展存在着明显的互动关系。在明确了这些概念后,文化与发展的链接便自然蕴涵着以下两个观察视角。2两个视角:从文化看发展和从发展看文化
“从文化看发展”这一陈述中的“发展”,主要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包括经济、社会或政治领域在内的整体性发展。这个视角要求我们“不能就文化而论文化”,而应关注作为软实力因素的文化发展对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具有怎样的影响。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大背景下,“从文化看发展”要求我们充分关注以下两大问题:
(1)对我们这个后发型和转型时期的国家来说,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中心的经济建设向来不只是局部发展领域的事情,而是关乎我国长远的整体性的发展。为此,我国文化发展的主要任务是要从计划经济的桎梏中解放出来,让在民众中蕴藏的那些有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精神因素充分释放出来,不断地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许多发达地区的经验证明,思想解放的程度是否彻底直接决定着其市场经济发展的顺利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