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7年06月07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研究”课题组
编辑:
黄乐曼
那么,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建和完善过程中,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进到一个新阶段的情况下,我国文化发展担当怎样的使命呢?十六大报告指出:“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创业机制。”这段话指明了旨在“塑造人的心灵”的文化发展的一个长期任务,即要适应市场经济形成和走向成熟的内生性要求,在干部和民众之间形成一种特别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成、发展和完善的精神要素。“精神要素”是一个系统论术语,用经济伦理的术语来说,这些要素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承诺。这些承诺的基本内涵是什么呢?对此,我们可以从西方经济伦理史的发展中获得一些启示。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发展大体也经历了从形成到走向成熟这两大阶段。与此相适应,我们看到自德国思想家马克斯·韦伯以后,西方学者对市场经济赖以存在的基本伦理承诺的讨论大体围绕着以下两个问题:其一,现代市场经济的形成需要怎样的基本伦理承诺?其二,一个秩序良好的现代市场经济需要怎样的基本伦理承诺?
第一个问题是西方许多经济伦理和经济史学者关注的主题。他们普遍认为,现代市场经济在结构和内生条件上与传统商品经济有很大不同,它要求与之匹配的基本伦理意识。在各种传统主义居于支配地位的背景下,要形成一种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相匹配的经济伦理,必须经历德国学者科斯洛夫斯基所说的观念“释放”过程。⑤“释放”就是要让那些在民间和传统中特别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观念因素解放出来。这些因素包括牟利动机、节制意识、艰苦工作、精打细算、敢想敢做,等等。⑥它们在哲学上也可以被概括为个体性意识、主体性意识和实用理性意识。而所有这一切,都是要把人变成一个平等地享有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政治主体,一个自主地享有财产权、生产权、交换权和消费权的经济主体。
然而,现代市场经济形成时期的基本伦理承诺在市场走向成熟时也显露出缺陷。由此,上述第二个问题,即“一个秩序良好的现代市场经济需要怎样的基本伦理承诺”,日益成为现代经济伦理探讨的另一个重要话题。如果说“释放”是现代市场经济形成时期的观念主题,那么现在“约束”或“规范”则上升为另外一个主题。应该看到,市场中的权利交换内在地要求一个良好的、以信用为基础的交往环境。缺乏这种信用环境和商业规范时,一些地区的经济虽然可能通过不规范竞争在短时期内取得高速发展,但由于其交易成本(这是一个经济计算与伦理意识混成的概念)过高,最终会对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形成巨大的阻碍。
应当看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上述发展轨迹也得到了再现。以今天在市场经济发展中“走在前列”的浙江为例,改革开放前20年,它形成了一种体现为群体创业意识的“浙江精神”。其中,“想尽千方百计、走过千山万水、说遍千言万语、历尽千难万险”的“四千精神”,“千家万户办企业、千辛万苦搞经营、千山万水闯市场、千方百计创新业”的“四千现象”,“白天当老板、晚上睡地板”的“两板精神”,“先生孩子后起名”的求实精神等等,所有这些说法生动地描绘了那里的民众在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形成的群体创业意识。由于这些经济伦理因素的充分释放,浙江在20年的短暂时间中形成了公有制主导、民本多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涌现出一大批在国内外具有很大影响力的“新浙商”群体,创造了诸如“温州奇迹”或“义乌奇迹”的经济和社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