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7年06月07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研究”课题组
编辑:
黄乐曼
从物质层面看,近30年的市场经济改革已经使我国人均GDP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不足100美元跃升到今天的1700多美元。东部发达地区已整体跨入3000美元、4000美元和5000美元以上。在这个背景下,民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出现了一种质的跃升。相比之下,我国文化生产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以填补这个迅速扩大的需求空间。而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对健全的市场体系的存在,使我们有可能经过探索,较快地使我国文化产业落地生根,发展壮大。
从精神层面看,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也涉及到思想解放的问题。但由于在创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期,人们已经广泛经历了“要不要发展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否天然等于资本主义”等一系列观念讨论的洗礼,因而在面对“要不要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展文化产业是否天然地等于文化堕落”这类问题时,思想解放的难度相对降低。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告诉我们,正如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干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健康强大的社会主义文化产业也只能是在实践探索中而不是在争论和空谈中形成的。
第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就告诉我们,经济竞争是经济实力的体现。同样,文化竞争也是文化实力的体现。要使文化生产成为一种硬实力,关键在于要迅速推进我国从文化资源大国向文化产业大国、从文化流传大国向文化市场流通大国的转变速度。
资源的提升和转换利用、市场流通的迅速和便利是提高一国经济发展实力的关键。在文化领域中也是如此。我国向来是文化资源大国,也是一个传统文化源远流长的古国。但全球化的市场经济和技术发展进程昭示我们,文化资源大国并不注定就是一个文化产业强国,一种优秀传统在今天能否长远流传日益取决于它是否具有强大的市场流通能力。“流通决定流传”几乎成为当今世界文化发展的铁律。要真正关注我国长远的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真正使我国优秀文化传统能够传之久远惠及子孙,就必须充分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发展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我国文化创意产业。
第三,文化产品是一种特殊商品。它与传统经济产品的区别在于确实具有意识形态属性,具有教化功能,还具有追求创造和卓越性的精品属性。缺乏意识形态关注和教化功能的文化生产可能导致思想混乱,缺乏精品属性意识的文化生产可能导致普遍的趣味低俗。正是这种特殊性才使关于“要不要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争论变得复杂化。
但是应当看到,当人们尚在争论要不要让文化产品走向市场时,一个自发形成的、通常是缺乏规范的和秩序不太良好的文化市场在我国已广泛存在。正是这种状况使一些人对正在探索中的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质疑往往显示出正当性。但问题的症结也恰恰在于,这些质疑虽然常常是正当的,但在总体上依然是片面的和近视的。其片面性表现在,它们因为看到现有文化市场的某些弊端,就要求马上退到“市场之外”,在尚未充分体验“市场灵验”的情况下就奢谈“市场失灵”;其近视则表现在,它们只看到“发展中的问题”,而看不到解决问题后的发展,看不到只有在经过挑战应战的过程中做大做强文化产业,我国新时期的意识形态安全才可以得到根本保障,大众的文化素质才可以得到普遍提高。
对解放文化生产力的质疑要求我们关注这样两点:首先,如果说解放文化生产力特别侧重于解放文化产品的商品属性,而这同时意味着解放文化产品的娱乐属性,那么如何在新的条件下认识和解决意识形态的存在方式就是一个需要探讨的理论问题。其次,如果说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要不要”市场经济和“怎样形成”一个秩序良好的市场经济曾经是两个先后出现的主题,那么对文化体制改革来说,“要不要”发展文化产业和“怎样形成”一个秩序良好的文化市场从一开始就是同时出现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