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07年06月07日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浙江经验与中国发展研究”课题组
编辑:
黄乐曼
无论面临多少困难和问题,我们都应当看到,我们党关于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决策是符合当今世界发展态势和中国改革开放的发展逻辑的。新文化观必须对此予以充分关注。
五、以全新方式重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新文化观要求关注的第三大主题是要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以全新方式重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使之服务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总目标。
公共文化服务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所领导的相关公共事业机构的责任。在计划经济时期,党和政府在文化方面似乎承担了“无限责任”,文化成为完全由事业单位生产和提供绝对公共品,包办文化成为政府职能“越位”的主要特征。在市场经济当中,少数地区的政府又在文化发展方面“放弃责任”,公共文化服务“不作为”成为政府“缺位”的主要特征。面对科学发展观提出的经济、社会、文化和人的统筹协调发展的历史任务,如何以全新方式重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成为考验当今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大问题。必须看到,“以全新方式”和“重构”构成了我国相关文化体制改革的两个关键主题词,它们提出的问题是:当我们基于对“市场失灵”的认识而强调公共文化服务的必要性时,如何使这种服务方式不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去?这同时就意味着,怎样最大限度地借助“市场灵验”的手段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使之服务于全面发展的总目标?
1充分认识重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必要性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5年3月谈到浙江工作时强调指出:“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切实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好,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越是经济发展加快,越要把发展社会事业放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转引自习近平)这个重要指示明确了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必须协调一致的思想。而在社会事业中,公共文化服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我国文化发展的根本任务是要充分满足民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在上一节,我们已经指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发展文化产业是提供文化产品、尊重民众文化消费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但是,市场经济的自身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完全出于文化公正的目的满足社会各阶层的文化需求,因此,党和政府所主导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就必须承担起为人们提供公益性文化产品、提供文化商品的二次再分配和健全的公共文化服务的目的。这一要求尤其体现着社会主义的基本目的,那就是:把所有人当作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来生产。显然,一个强大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生产有知识、有文化和高素质的人的重要方式。
应该看到,在我国市场经济崛起时期,国家有限的公共财政大多投入到与改善经济环境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上。如今,随着我国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许多发达地区公共财政资源相对充裕,政府开始有余力改善过去在义务教育、公共培训、医疗卫生保障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欠帐较多的局面。此外,由于过去发展的不平衡性,城市居民之间、城乡居民之间出现的两极分化问题,公共文化、教育和卫生等领域发展相对滞后的问题也日趋明显。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单纯通过市场的自身发展就可以迎刃而解的。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开始实现从自发到自觉的转变,人们已普遍认识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清偿历史旧帐、全面落实文化公正、缩小城乡差别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一句话,对于服务于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的推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总目标,乃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