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生母为哪般?余杭82岁老人将4儿女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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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07日 17:58:1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6月7日杭州讯 (通讯员 朱晓燕 夏敏诙 记者 李敏) 6月7日,余杭区法院收到了82高龄的蔡姓老人一纸诉状:她要将自己所生育、又含辛茹苦抚养长大的四位儿女告上法庭,让大儿子给她居住权,让四个子女共同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
记者从老人无奈的叙述中得知,她1950年嫁到塘栖,生有一子三女,女儿均出嫁。1976年,她从工厂退休后,回家与儿子共同生活。但自1980年开始,老人因为生活琐事和大儿子夫妇争吵,被迫离家,在德清县的一个寺庙落脚,其间断断续续回家探望。
1995年,70岁高龄的蔡某,想落叶归根,结束流落他乡的飘泊生活。结果,回家居住了四个月,再次被迫出走。由于年迈体弱,又常生病求医,在生活不能自理、求助儿子无望后,蔡某只能求助于三个女儿。好在三个女婿很是热心,乐意帮助老人解决就医等问题。
2005年1月,蔡某不幸在寺庙摔成右腿骨两处骨折,2007年2月又摔成右股骨骨折。蔡某不仅花光了积蓄,而且尚缺4500多元。在儿子不愿承担的情况下,缺口的医疗费只能由三个女儿平均分担。儿子不但不愿尽赡养扶助义务,还不准蔡某在家中养伤,甚至掀翻了蔡某的床铺,想再次赶走她。
三个女儿实在看不下去,想接蔡某到她们家中居住。但是这个时候,儿子却又节外生枝,设法阻挠,首先逼迫三个妹妹承认用了蔡某的养老金,其次逼迫蔡某声明断绝母子关系,而且还要三个妹妹在有内容的字据上签名。否则,就威胁既不让蔡某住,也不让蔡某走。在儿子的逼迫之下,大家只好签字,蔡某终于平安地到女儿家中养伤。
人虽然安顿下来,但是心情怎么能够平复呢?老人想到了法院,希望通过诉讼让儿子回心转意,让四个子女和睦团结,让自己安享晚年。老人其实心里想得很周到,为了缓和儿子与女儿们的紧张关系,她特意将三位女儿也列为了被告。
目前,余杭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了蔡某的起诉。儿子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自己的生母,我们恐怕只有到开庭那天才能知道。
记者旁白: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谁忍心看自己年迈的亲人流落在外,更何况是有生养之恩的母亲?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抛弃生母、拒绝赡养这样的情况居然还会出现,也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朱晓燕 夏敏诙 李敏
编辑:
陈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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