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5日讯
昨天,杭萧钢构案件中3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的消息公布后,网络上对于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罗高峰议论纷纷。这个1981年出生,大学毕业后工作才两年多的杭萧钢构证券事务代表是个什么样的人?
网络质疑的声音
在互联网上,一些网友对罗高峰其人的关注在一个多月前就开始了。以下是一位名为“都市×× ×”的网友在5月17日当天发布的相关信息——
罗高峰,男,1981年9月生,浙江慈溪人,毕业于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2004年1月进入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实习、工作,历任办公室办事员、投资者关系管理等职务,从事公司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
当时网友对信息发布者此举感到不可理解,直到不久后出现的“罗高峰神秘失踪”,“罗高峰等人协助相关部门调查杭萧钢构事件”相关传闻,一个事实的真相开始逐渐清晰起来,直到昨天上午,罗高峰涉嫌泄露内部消息罪遭批捕。
互联网眼下大致有三种声音。一种是“发不义之财者理应严惩”,一种是“小鱼已经浮头,大鱼安在?”更多的则是第三种声音:“一个1981年出生的人真能在资本市场上掀起如此狂波巨澜?”
昨天下午,当记者拨通多位熟知罗高峰的相关人员的电话后,相关人员相继表示不太清楚或者不方便透露,其中一位与其关系较近的人士说明,已经有人来关照过关于罗的事情不要随便乱讲。
大学同学眼中的罗高峰
6月14日,罗高峰因杭萧钢构事件被批捕消息披露当天,记者找到一位罗高峰关系较近的大学同学。此处隐去其真实姓名以及和罗高峰的具体关系,以下是他对罗高峰的印象——
罗个子不高,看起来有点偏瘦,体重大概也就在127斤上下吧,平时总是戴一副近视眼镜。
身材文弱性格却外向,当时罗是校(浙江财经学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同时也是金融学院某班的班长,和同窗的关系一直处得很好。在同学们的心目中,罗是个品学兼优的人,拿过奖学金。
罗在大学期间有一个女朋友,本人生活挺俭朴,不爱乱花钱,课余不太和校外的人接触,除了爱踢足球,偶尔打篮球外,多数时间都呆在寝室里,可以说他在出校门前社会关系比较简单。
当时学校曾经组织过模拟炒股,很多同学都参与了,罗好像也参与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罗在校期间并没有过金融投资的实战经验。
直到2004年1月份(毕业前夕),罗高峰去了杭萧钢构实习,这事不少同学都是知道的,工作以后联系甚少。
公司昨日三缄其口
昨日,记者来到杭萧钢构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大厦的办公室,就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被批捕一事采访公司人员,却被拒绝。
昨天,记者就此事致电杭萧钢构董事长单银木,单银木表示:“我不清楚你说的事情。安哥拉安居工程现在不太好说。”并匆匆挂断电话。
记者又致电杭萧钢构董事会办公室,相关人员称:“除了罗高峰,另外两个并不是杭萧钢构的人。如果公司方面有需要说明的,会以公告的形式对外公布。”昨日,杭萧钢构以有重要事项需要发布为由,停牌一天。至昨晚9点30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尚未出现杭萧钢构的公告文件。
6月13日,杭萧钢构停牌前一天,收于28.30元,下跌4.94%,跌幅居于沪市前列。
-杭萧钢构案件回放
杭萧钢构全称浙江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1994年12月成立,2003年11月上市。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8.78亿元,2006年与2007年一季度的净利润均出现大幅下降,降幅分别达到48.20%、20.53%。就这样一家业绩并不起眼的上市公司,从今年2月12日到6月13日,股价从4.24元暴涨至28.30元,4个月内股价上涨近6倍。
支撑杭萧钢构股价疯涨的主要因素,是这家公司对外宣称得到了一份总价金额达344亿元的安哥拉安居工程“天价订单”。
然而,在杭萧钢构首次公告即2月15日之前,其股票已经连续三天涨停。到3月16日,已形成连续十个涨停板。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强行停止了这家公司的股票交易。
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上市公司杭萧钢构宣称签署价值300多亿元合同一事,以及这家公司股价异动情况已引起证券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并已责成有关方面就这家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以及是否存在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的行为进行调查。4月2日杭萧钢构复牌,股价又连续两天涨停。4月4日,证监会立案调查。
但是杭萧钢构的股价在短暂下跌后,4月9日开始,再次连续五天涨停。5月14日,证监会在网站上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杭萧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公司5名高管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或10万元罚款,其中,证券办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罗高峰除了被给予警告,还被处以10万元罚款。但是,在此后连续四个交易日中(14日-17日),杭萧钢构又连拉三个涨停板,累计涨幅达44.86%。
-延伸阅读
什么是涉嫌泄露内幕消息罪?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相关条款,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非法获取交易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其他对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卖出该证券,或泄露该信息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80条规定,泄露内幕消息罪情节严重的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非法所得1-5倍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10年以下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非法所得1-5倍的罚金。
证券事务代表
在上市公司起到什么作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资料,证券事务代表的职责是:参与公司被收购后进行的资产重组,负责公司资产偿债的具体操作及文件起草;负责公司迁址、更名的具体操作及文件起草;负责准备、起草、管理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各类文件资料;公司中报制作及报送,公司股东大会的筹备;负责为公司董事会提供证券事务信息及提供公司证券事务方面的操作建议;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