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18日讯
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又有新进展。6月14日,杭州仲裁委员会已依法正式受理了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该申请要求确认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与娃哈哈—达能合资的企业——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已经终止。记者昨天见到了娃哈哈集团出示的杭州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
为什么将仲裁地选在杭州?娃哈哈集团出具当年双方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其中第7.1条的仲裁条款写明:“所涉争议、纠纷或索偿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目前生效的规则作最终解决。如果杭州市成立任何仲裁机构,则仲裁应在杭州进行。”
娃哈哈集团新闻发言人单启宁说,1996年2月合资双方签署了“娃哈哈”《商标转让协议》,但国家商标局对该项转让申请依法不予核准。合资企业的合作外方也曾到国家商标局询问,并得到了国家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的相同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才能确认注册商标转让完成。
因此,当时商标转让没有成功,《商标转让协议》也已终止。娃哈哈商标所有权始终还是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的,尚未落入他人之手。
目前,达能方面通过媒体表示娃哈哈商标转让手续还在办理中,合资企业才是娃哈哈商标的所有人。杭州娃哈哈集团表示为明确商标归属,依据《商标转让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了仲裁申请,以确认《商标转让协议》早已终止,通过法律手段来证明“娃哈哈”的商标所有权仍属于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链接——娃哈哈达能事件进展
·4月初,娃哈哈达能纠纷浮出水面,宗庆后主动爆料:达能欲以40亿元净资产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
·4月11日,达能集团向娃哈哈发出“最后通牒”,并宣称如果不予以配合将在30天后启动法律程序。
·5月9日,达能向瑞典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提出8项仲裁申请。
·6月4日,达能集团在位于美国洛杉矶的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对娃哈哈两家关联公司以及与上述公司有关联的两名人员提起诉讼。
·6月7日,宗庆后向达能集团辞去娃哈哈合资企业董事长职务。
·6月14日,杭州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娃哈哈商标转让纠纷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