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商出台创业20条举措 让资金和技术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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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6月29日 11:11:2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在线06月29日讯
新《合伙企业法》已经实施了近一个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又将于7月1日起实施,对于一向心怀做老板梦想的浙江创业者来说,其中的利好信息无疑让他们欣喜。昨天,浙江省工商局推出了总共20条配套政策,希望进一步点燃浙江创业者的热情,鼓励创业富民。
这次,浙江工商出台的实施新《合伙企业法》10条新举措包括:扩大合伙人范围,除原规定的自然人可以投资设立合伙企业以外,允许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可实行合伙人出资分期到位制。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可以一次性缴纳出资,也可以在缴付期限内分期缴纳出资等。
对那些缺少资金,但又有一技之长的人来说,是个利好消息。新措施规定,鼓励金融资本与技术资本优势互补,共享共赢,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推动风险投资和科研开发等行业的发展。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增加有限合伙这一新的合伙企业类型,将为有资金的人和能人创造一个共舞的平台。
记者还从浙江省工商部门了解到,这次出台的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十大举措包括: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范围,允许非农自然人、农民和从事与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共同投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降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人数要求,最低成员人数从原来的7人放宽到5人。取消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限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需要自行约定出资总额,免除法定验资机构验资程序,凭出资清单直接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全面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免费登记,取消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费、变更登记费等。
据悉,为帮助企业尽快掌握和运用两法,省工商局举办的两法培训班也将于今日开班。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胡振华 沈雁 陈聿敏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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