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杭州7月2日讯 (记者 李敏 通讯员 李哲 方帆) 记者从今天上午省综治委召开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从7月1日起至10月20日,全省大规模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省委常委、省综治委副主任、公安厅长王辉忠到会并要求各地围绕四个重点开展整治,切实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中的突出问题,并建立起长效的管理机制,全面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实现省政府提出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零增长”目标。
据了解,今年1-6月,我省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843人,占死亡总数的30.16%;路口事故死亡798人,占死亡总数的28.55%。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已成为影响整个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重要因素。
这次农村道路专项整治行动将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公路路口、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以及通村公路的安全设施;二是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三是拖拉机跨省异地办理牌证,超载、超速、违法载人、脱检、不按规定交纳养路费等违法行为;四是低速货车不办理异地经营手续,不按规定缴纳养路费等各项规费的违法行为。王辉忠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县乡以下道路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作为重点部位限期整改。特别对已经发生过重特大事故或者存在可能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临水临崖高落差的危险路段,要分期分级治理。
公路路口要采取“封、改、亮”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农村“康庄工程”与主干道相交的路口要设立减速设施和交通安全提醒牌。对达不到夜间通行条件的三级以下山区公路,要严禁客运班车夜间通行。要强化源头监管,依法清理、登记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车辆,特别是对本地人持外省籍驾驶证和挂外省车辆号牌的情况,要落实见机动车、见驾驶人、见机动车所有人的“三见面”措施,真正把底数摸清。要严格农村班车、营运客车的准入关,对不符合农村公路通行标准与要求的坚决清退出客运市场。要加强接送农村中小学生的校车和驾驶员监管力度,督促学校加强校车安全管理。要严格驾驶人的教育培训,确实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在前。要加强路面秩序管理,突出对报废车辆、无牌车辆上路,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特别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要采取高压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要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要扩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面,深入农村开展“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辆”的专门教育,增强农民的道德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要达到四大预期目标:一、确保农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下降,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二、跨省异地违规办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牌证现象要得到有效控制,拖拉机营运市场秩序得到较大改善,道路通行中超载、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三、公路路口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得到有效治理,通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公路路口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明显减少;四、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驾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摩托车、拖拉机上牌率分别达到75%、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