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提高现代科技对高效生态农业的支撑力。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程,重点组织农业新品种选育、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现代农业工程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环控技术等重大农业科技专项和项目,突破一批关键性技术,创建一批农业科技专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大力推进农作制度创新,推行设施农业、循环农业、精准农业等新的农业生产模式。依托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立农业主导产业的首席专家和专家组等科技团队制度,培养和壮大农业科技人才队伍。
(九)加快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实施水资源保障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水资源保障”、“千库保安”、“千万农民饮用水”、“千万亩十亿方节水”、“万里清水河道”等工程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的力度,把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与村庄整治建设紧密结合,合理围垦滩涂,开发低丘缓坡资源,加大地力培育和基础设施配套,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实施“沃土工程”,普遍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努力提高农田地力。加强中心渔港建设,实现95%以上渔船就近安全避风,抓好水文、气象、海洋、森林和地震监测能力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自然灾害的预案体系和预警网络。提高农房防灾能力。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扎实推进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和平原绿化造林工作。
(十)进一步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加快构筑农技推广、动植物重大疫病防控、农产品安全检测、农业重大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农资供应、农产品营销、农业信息化、农业保险等农业服务体系。创新基层农技推广组织形式,稳定推广队伍,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一体、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充满活力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科技特派员在普及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重点防控人畜共患畜禽疫病和外来有害生物。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源头追溯、标准化技术推广及其信息发布制度。加快实施“百万农民信箱工程”,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健全供销社基层服务网络,发展农资连锁经营,搞好化肥、农药等主要农业物资的淡季储备。积极稳妥地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农业互保。
五、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
(十一)提升县域经济和特色块状经济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工业化和城市化对新农村建设的推动和带动作用,着眼于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民增收致富,大力发展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民营经济和特色块状经济为支撑的县域经济。着力提升县域特色工业园区、专业市场、块状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向工业功能区和中心镇集聚力度,推动农村产业集群化发展。加大财政对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创办科技研发机构,建立区域性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产品的行业骨干企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承担或参与国家和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合作攻关。进一步制定强县政策,扩大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鼓励民营企业创业创新,营造公平竞争、又快又好发展的良好环境。
(十二)积极发展农村服务业和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围绕农村区域特色块状经济的发展与提高,大力发展专业化分工、社会化协作的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城市服务产业向农村延伸。大力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构筑集农产品购销、农资和日用消费品供应等生产生活服务于一体的新型农村流通服务网,鼓励发展物业管理、保洁保安等社区服务业。充分发挥农村独特的山水景观、田园风光、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培育一批农家乐特色示范村、示范点。
六、大力推进农村新社区和中心镇建设
(十三)完善县(市)域村镇布局规划。按照统筹城乡生产力、人口布局和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中心村为节点的县域村镇布局建设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域村镇布局建设规划为基础,统筹安排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发展空间、农田保护、农村社区和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事业布局,有效整合各类专项规划,做到规划之间的相互配套与有机衔接。稳妥推进县域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庄规模调整,加快区域内的城乡公共设施一体化进程。按照工业向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居住向中心镇集中、兼业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流转集中的要求,强化县城和中心镇对广大农村地区集聚和扩散效应,提升吸纳农村劳动力和服务农村的功能,加快农村人口和产业的集聚。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改造“城中村”,合并小型村,缩减自然村,拆除“空心村”,建设中心村,提高农村建设集约化程度。推动城镇规划管理体系向农村延伸。县级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的责任,严格执法,确保村镇规划落到实处。
(十四)扎实推进村庄整治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深入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快整治建设步伐,使全省的村容村貌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全面改善。积极开展“农村环境五整治一提高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因地制宜、整乡成片地推进村庄整治和环境建设,加大村庄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房力度,重点搞好道路硬化、路灯亮化、四旁绿化、河道净化和住宅美化,普遍做到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系统。扎实推进沼气应用工程,着力搞好农村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和村庄污水处理。中心村建设要坚持生产生活功能分区,不断完善农村新社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今后农民新建住宅原则上都要拆旧,并按规划引导建到中心村。制订完善农村建房技术标准,大力推广农村住宅建设标准图籍,强化对农居建设的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监控。加大乡村康庄工程、“万里清水河道”等各类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的配套力度,形成工程建设的整体合力。
(十五)加快培育中心镇。实施中心镇培育工程,制定配套政策,加快形成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县域城镇体系。重点培育200个左右有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支撑的中心镇,使中心镇成为农村经济的增长极、农村人口的集聚点和公共事业服务中心。推进中心镇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促进农户居住向中心镇集中,节约土地,提高基础设施的共享程度。对进镇落户的当地农民,凡放弃宅基地的,提供经济适用房优惠。在中心镇开展以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入股为合作条件的城镇基础设施开发试点。鼓励中心镇建设“农民公寓”或廉租房,为欠发达地区下山农民跨区域转移创造条件。